李真 (河北省國稅局局長)
李真(1962年5月29日—2003年11月13日),曾用名李福貴,祖籍山西省大同市,出生於河北省張家口市。原河北省國家稅務局局長[1]:13,時任河北省委書記程維高秘書。
生平
1962年5月29日,李真出生於河北省張家口市[2]。父親是一位「老幹部」。幼年時,名李福貴。中學畢業後,李真考入河北師範大學在張家口柴溝堡師範學校辦的大專師資班。兩年後,分配至涿鹿某縣中學擔任物理教師。1982年,調入張家口市某研究所。後成為張家口市計委機關幹部。在此期間,李真與父親的老上級楊某相熟,認他為義父。1988年,李真調入張家口市油漆廠工作。此後,楊某推薦李真擔任某位老將軍的生活秘書。三個月後,李真離職。此次短暫的職業經歷,使他結識多位在職的高級幹部子女和秘書。這被認為是他日後發跡的基礎。有作者指,其義父楊某是「解放」張家口的軍隊領導,擔任過張家口主要領導職務、東北某省主要領導[1]:13。楊某經歷與楊春圃雷同。
1989年,李真回到河北。通過關係偽造人事檔案,由中共預備黨員變為正式黨員、科員變為正科級幹部。同年7月,調入河北省建設投資總公司[1]:13—14,為一般工作人員[2]。1991年年初,任河北省某副省長的秘書,半年後升任副處級秘書。1992年6月,任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12月,升任正處級秘書。1993年6月,任中共河北省委辦公廳秘書。8月,,1994年12月,任河北省委辦公廳副主任[1]:14。1995年12月,任河北省國家稅務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1997年5月,李真被任命為河北省國家稅務局局長。1998年,任黨組書記[1]:12。
隨着職務的升遷,伴之而來的是不擇手段的攫取。中共中央紀委《通報》中,李真就任河北省委辦公廳秘書到被任命為省國家稅務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的七年時間裏,他利用職務之便,大肆索取、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868.04萬餘元[2]。夥同吳慶五侵吞中國東方租賃公司河北辦事處人民幣、中興電子有限公司和尼瓦利斯有限公司股份,共計折合人民幣2967萬多元[3],李真從中分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70萬餘元[4]。
2000年2月17日,中共中央紀委決定,商請最高人民檢察院對李真立案偵查。2月23日,中共中央紀委、最高人民檢察院組成聯合專案組(代號「2·23」),針對李真涉嫌經濟犯罪案件,開展全面的調查。同日,河北省人民檢察院辦理立案手續。因李真是河北省、市兩級人大代表。於3月1日,對李真先實行「雙規」[1]:12。3月29日,河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決定許可河北省人民檢察院對李真採取逮捕措施。30日,李真被專案組正式逮捕,押送至山西省某市看守所[1]:15。
2002年8月30日,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李真貪污,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依法判處李真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03年10月9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唐山市對李真受賄、貪污一案進行二審宣判,依法裁定駁回李真上訴,維持死刑判決。2003年11月13日上午,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對李真受賄、貪污一案作出的死刑覆核裁定和執行死刑命令,將李真押赴刑場,用注射的方式執行死刑[4]。
參考文獻
- ^ 1.0 1.1 1.2 1.3 1.4 1.5 1.6 曉鳴. 《决胜石门河北省国税局局长李真特大经济罪案侦破纪实》. 檢察風雲 (上海市: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中國檢察出版社). 2002, (2016年第024期): 12—16 [2023-05-06]. ISSN 1005-544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5-10) (簡體中文).
- ^ 2.0 2.1 2.2 李真从秘书沦为贪官的警示. 新華網. [2020-12-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3-15).
- ^ 河北审判一批“厅座” 国税局原局长李真被判死刑. 搜狐網,來源:中國新聞網. 2002-08-30 [2023-05-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5-06) (簡體中文).
法庭經審理查明,李真在擔任河北省委辦公廳秘書、副主任、省國稅局副局長、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接受他人的請託,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和非法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676萬餘元、美元16萬餘元。李真還夥同他人共同侵吞東方租賃有限公司河北省辦事處人民幣1872萬元及秦皇島中興電子有限公司股份和尼瓦利斯有限公司股份共計人民幣2967萬餘元。貪污、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應依法懲處。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貪污罪並罰,判處李真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吳慶五利用擔任省政府辦公廳副主任的職務便利,夥同他人共同侵吞東方租賃有限公司河北省辦事處人民幣1872萬元及秦皇島中興電子有限公司股份和尼瓦利斯有限公司股份共計人民幣2967萬餘元。同時[……]
- ^ 4.0 4.1 李真被执行死刑(图). 新浪. 2003-11-14 [2022-11-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