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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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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知本(?—?),趙州元氏縣(今河北省石家莊市元氏縣)人,出自趙郡李氏東祖,唐朝官員。

生平

李知本是北魏洛州刺史李靈的六世孫,父親李孝端是隋朝獲嘉縣縣丞。當初李孝端與族弟李太沖都有先世的功勳與名望,而李太沖官位和婚姻最高,李孝端相比較差一些,同鄉和族人編了一句話說:「李太沖沒有哥哥,李孝端沒有弟弟。」[1][2]

李知本讀了很多經書和史書,侍奉父母十分孝順,與弟弟李知隱之間非常和諧,子孫百餘人,在財產和奴僕方面沒有絲毫的糾紛。隋朝大業末年,盜賊經過李知本的里門而不進入,互相告誡說:「不要侵犯尚義的家族。」在李知本家中同時避難的有五百多家,都依賴他而得以豁免。貞觀初年,李知本官至夏津縣縣令,李知隱官至伊闕縣縣丞。李知本的孫子李瑱在開元年間擔任給事中、揚州長史。李知隱的孫子李顒有文學才能,也歷任給事中、太常少卿。近支堂兄弟共有四人擔任過給事中[1][3]

延伸閱讀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舊唐書·卷188》,出自劉昫舊唐書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新唐書·卷195》,出自《新唐書

參考資料

  1. ^ 1.0 1.1 《舊唐書·卷一百八十八·列傳第一百三十八》:李知本,趙州元氏人,後魏洛州刺史靈六世孫也。父孝端,隋獲嘉丞。初,孝端與族弟太沖,俱有世閥,而太沖官宦最高,孝端方之為劣,鄉族為之語曰:「太沖無兄,孝端無弟。」知本頗涉經史,事親至孝,與弟知隱甚稱雍睦。子孫百餘口,財物僮僕,纖毫無間,隋末,盜賊過其閭而不入,因相誡曰:「無犯義門。」同時避難者五百餘家,皆賴而獲免。知本貞觀初官至夏津令,知隱至伊闕丞。知本孫瑱,開元中為給事中、揚州刺史。知隱孫顒,有文詞,亦歷給事中、太常少卿。從祖兄弟,凡為給事者四人。
  2. ^ 《新唐書·卷一百九十五·列傳第一百二十》:李知本,趙州元氏人,元魏洛州刺史靈六世孫。父孝端,仕隋為獲嘉丞。與族弟太沖俱有世閥,而太沖官婚最高,鄉人語曰:「太沖無兄,孝端無弟。」
  3. ^ 《新唐書·卷一百九十五·列傳第一百二十》:知本涉經術,事親篤至,與弟知隱雍順,子孫百餘,至貲用僮僕無間也。大業末,盜賊過閭不入,相戒曰:「無犯義門。」往依者五百餘室,皆以免。貞觀初,知隱為伊闕丞,知本夏津令。開元中,孫瑱為給事中、揚州長史。知隱孫顒有文辭,至太常少卿。從祖兄弟位給事中凡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