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北卡羅萊納東區聯邦地區法院
美國北卡羅萊納東區聯邦地區法院 | |
---|---|
(E.D.N.C.) | |
上訴法院 | 美國聯邦第四巡迴上訴法院 |
建立 | 1872年6月4日 |
法官 | 4名 |
首席法官 | James C. Dever III |
官方網站 |
美國北卡羅萊納東區聯邦地區法院 [1](引用時縮寫為E.D.N.C.)是美國94個、北卡羅萊納州3個聯邦地區法院之一。該法院審理後的案件需上訴至第四巡迴法院,專利及《塔克法案》相關的案件需上訴至聯邦巡迴區法院。該法院的司法管轄權覆蓋北卡羅萊納州44個郡,總部設在羅利。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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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北卡羅萊納東區聯邦地區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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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N.C.) | |
上訴法院 | 美國聯邦第四巡迴上訴法院 |
建立 | 1872年6月4日 |
法官 | 4名 |
首席法官 | James C. Dever III |
官方網站 |
美國北卡羅萊納東區聯邦地區法院 [1](引用時縮寫為E.D.N.C.)是美國94個、北卡羅萊納州3個聯邦地區法院之一。該法院審理後的案件需上訴至第四巡迴法院,專利及《塔克法案》相關的案件需上訴至聯邦巡迴區法院。該法院的司法管轄權覆蓋北卡羅萊納州44個郡,總部設在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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