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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應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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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應藻
大清提督湖北學政
籍貫雲南省石屏縣
字號字象九,號魚南
親屬許鎡(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進士)、許賀來(康熙二十四年乙丑科進士)
出身
  • 嘉慶二十五年庚辰科進士
著作
  • 《大清一統志》協修官、總纂官
  • 《唐詩五言長律鈔》四卷

許應藻(?年—?年),字象九,號魚南雲南省石屏縣人,嘉慶十五年庚午科舉人、嘉慶二十五年(1820年)庚辰科進士。嘉慶二十五年五月改為翰林院庶吉士[1],道光二年閏三月散館授編修[2],道光四年八月考試翰詹,考列四等罰俸二年[3],道光十年十一月提督湖北學政[4],後升為侍講學士,道光十三年七月考試翰詹,考列三等降補侍講[5],道光十五年十二月,署日講起居注官[6],授浙江督糧道[7]

參考文獻

  1. ^ 《仁宗睿皇帝實錄》卷三百七十嘉慶二十五年五月上/4日
  2. ^ 《宣宗成皇帝實錄》卷三十二道光二年閏三月/10日
  3. ^ 《宣宗成皇帝實錄》卷七十二道光四年八月/9日
  4. ^ 《宣宗成皇帝實錄》卷一百八十道光十年十一月下/28日
  5. ^ 《宣宗成皇帝實錄》卷二百四十一道光十三年七月下/21日
  6. ^ 《宣宗成皇帝實錄》卷二百七十五道光十五年十二月上/10日
  7. ^ 「許應藻,字漁泉,石屏人。嘉慶庚辰進士。由編修視學湖北,晉侍講,轉侍讀,授浙江督糧道。在楚北,減棚規,杜請託,試士終日危坐堂上,得佳卷,即面評定激賞,士人稱之。督糧浙江,力禁浮收改折,嚴剔大戶包漕諸弊,浙民至今猶頌遺愛。與弟文藻等友愛備至。子式璜,工畫,以畫名於時,得者皆珍藏焉」。《新纂雲南通志》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