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昌
鄂昌(滿語:ᠣᠴᠠᠩ,穆麟德轉寫:ocang;1691年—1755年),西林覺羅氏,滿洲鑲藍旗人。
鄂善之子,大學士鄂爾泰之侄。雍正二年,甲辰科舉人,六年,授戶部主事。七年,擢拔為陝西寧夏道。十年,遷升為甘肅布政使。十三年,總督黃廷桂劾鄂昌貪縱,後以楊馝代之。
乾隆二十年爆發胡中藻案,胡中藻平時好吟詩,與鄂昌相唱和。高宗下令將胡中藻處斬,鄂昌被賜自盡[1]。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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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 《高宗實錄》卷四八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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