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革
前609年(周匡王四年、魯文公十八年),莒國太子仆殺死莒紀公,帶着珍寶逃亡魯國,送給魯宣公。宣公命給他城邑。里革將宣公的命令更改,讓太子仆流放東夷(《左傳》記載季文子讓司寇把他趕出國境,派太史克去解釋)。魯宣公要把里革抓起來。里革引用臧文仲的話、先君周公制《周禮》《誓命》的說辭,認為太子仆讓國君成為藏奸之人,不可不除。魯宣公接納了他的意見[1]。魯宣公夏天到泗河捕魚,里革把他的漁網毀壞,說明夏天要保證魚鱉的生長,不能違背時令。魯宣公要把漁網收藏起來提醒自己,樂師說收藏漁網不如把里革留在身邊。前573年(周簡王十三年、魯成公十八年、晉厲公八年),晉國殺死晉厲公,魯成公問是誰之過。里革說是君主之過,君主權威大,而失去權威被殺,他的過錯就很多了。君主放縱自己而廢棄民事,會助長臣民的邪惡,桀、紂、周厲王、周幽王都是如此。君對民有引導作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