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
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屬於維基百科社會科學主題的基礎條目第五級。請勇於更新頁面以及改進條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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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之中文譯文
原文之中文譯文取自美國在台協會網站,網址:美國在台協會 - 權利法案 (美國憲法修正案第一至第十條),譯文是「紀律良好的民兵隊伍,對於一個自由國家的安全實屬必要;故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予以侵犯」。--肥羊翻譯機 留言⁄貢獻 2018年2月19日 (一) 08:09 (UTC)
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屬於維基百科社會科學主題的基礎條目第五級。請勇於更新頁面以及改進條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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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之中文譯文取自美國在台協會網站,網址:美國在台協會 - 權利法案 (美國憲法修正案第一至第十條),譯文是「紀律良好的民兵隊伍,對於一個自由國家的安全實屬必要;故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予以侵犯」。--肥羊翻譯機 留言⁄貢獻 2018年2月19日 (一) 08:09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