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典範條目/2020年10月28日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暫停英聯邦成員資格英聯邦可以對其成員國實施的最嚴厲的懲罰措施。在沒有任何成型的機制可以開除違反英聯邦組織規範的成員國的情況下,英聯邦部長級行動小組可以選擇暫停成員在英聯邦各委員會的資格,這相當於暫停它們在該組織的正式成員資格,儘管它們參與英聯邦大家庭組織的活動並不一定受到影響。自1995年該懲罰機制創立以來,已有四個國家被暫停英聯邦成員資格,它們是:尼日利亞巴基斯坦斐濟津巴布韋。其中,巴基斯坦和斐濟各被暫停成員資格兩次,津巴布韋則在被暫停成員資格之後宣佈永久地退出英聯邦。不過在2018年,津巴布韋新政府申請重新加入英聯邦,但至今未被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