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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开拓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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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开拓资金(全称: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设立的一项政府性预算基金,用于支持其国内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各项业务与活动。

设立背景

为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自2001年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正式设立“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该项政策以广大中小企业为扶持对象,专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各种活动。原外经贸部(现商务部)和财政部于2001年联合颁布《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和《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对市场开拓资金的相关政策作出具体规定。2006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政策做了修改,规定中小企业申请项目数在一年不得超过10个项目,每个中小企业得到国家的资金支持在5年内不得超过50万元至70万元。

用途和支持内容

支持中小企业和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企业、社会团体及事业单位开展开拓国际市场的相关活动。主要支持11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参加境外展览会、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国际市场宣传推介、创建企业网站、广告商标注册、境外市场考察、国际市场分析、境外投(议)标、境外展览会(团体)项目、企业培训。

申请条件

  1. 需要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拥有进出口经营权或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
  2. 上年度出口额在1500万美元以下
  3. 近两年在外经贸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制、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