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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元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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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元相(16世纪—17世纪),我忠广西桂林府全州长乡石鼓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刘元相侍奉继母孝顺,是隆庆元年(1567年)的举人,授华容教谕,转任嘉鱼知县肇庆通判都有名声,升高州同知,当时罗旁地区刚平定,都臣建议设立封门、函口、南乡、富霖四所防盗,让他专责此事,他不满一个月就完成。守卫函口的卫所经历杨照病逝,士卒大多死于瘴疫,新任经历黄允中不愿前往,上请迁移卫所,上级许可,他却力争说:“函口西接巨岗,南界高凉,是瑶族、僚人出入处,没有函口就没有西山。人臣为国守卫封疆,允中不去,让我去吧。”于是中止迁移卫所一事,很快他因劳累而去世[1][2]

引用

  1. ^ 1.0 1.1 嘉庆《全州志·卷八·人物上》:刘元相,字我忠,长乡石鼓人,隆庆丁卯举人,事继母以孝闻,初授华容教谕,泊令嘉鱼、倅肇庆俱有声;陞高州同知,罗旁始平,都臣建议封门、函口、南乡、富霖四所防盗,重公才令专董其事,公经营有法,不逾月完版。时参军杨照守函口病卒,士卒死于瘴疫者半,代杨照者黄允中惮行,议迁其地,当路许可,公力争曰:“函口西接巨岗,南界高凉,实猺獠出入之险,无函口是无西山也。人臣为国守封疆,允中不往,请以身居之。”议遂寝。其后西山诸境晏然无事,皆元相之功,后竟以劳瘁卒。 省志
  2. ^ 光绪《高州府志·卷二十五·宦绩传》:刘元相,字我忠,全州人,隆庆丁卯举人,事继母以孝闻,初授华容教谕,洎令嘉鱼、判肇庆俱有声;迁高州同知,罗旁始平,督臣建议封门、函口、南乡、富林四所防盗,重元相才令督其事,元相经营有法,不逾月而成。时参军杨照守函口病卒,士卒之死瘴疫者半,代杨照者黄允中议迁其地,当路许之,元相力争曰:“函口西接巨冈,南界高凉,实猺獠出入之险,无函口是无西山也。人臣为国守封疆,允中不往,某请代之。”议遂寝。其后西山诸境宴然无事,皆元相功也,后竟以劳瘁卒。 《粤西文载》

参考文献

  • 嘉庆《全州志》·卷八·人物上
  • 光绪《高州府志》·卷二十五·宦绩传
官衔
前任:
卢尚谟
明朝华容县教谕
隆庆年间
继任:
陈时教
前任:
王天任
明朝嘉鱼县知县
1569年-1573年
继任:
阳光宇
前任:
王拱仁
明朝高州府同知
1575年-1580年
继任:
刘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