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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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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肃侯刘义宾(5世纪—448年),南朝宋长沙景王刘道邻第五子。

宋文帝元嘉二年(425年),封新野县侯[1]。元嘉六年(429年),因为新野荒敝,改封兴安县侯。刘义宾早年历任黄门郎、秘书监、左卫将军、辅国将军(府吏有司马王玄谟、行参军颜师伯)。曾举荐蔡超、江淳之、贺道养[2]。元嘉二十三年二月癸卯(446年4月1日),出任南兖州刺史。元嘉二十四年八月癸卯(447年9月23日),改任徐州刺史。

元嘉二十五年(448年),刘义宾去世,追赠后将军,谥曰肃侯。长子刘综袭爵。

家庭

  • 兴安惠侯刘综
    • 兴安侯刘宪
  • 晋平太守刘琨

参考资料

  • 宋书卷五十一·列传第十一》
  • 《宋书卷五·本纪第五》
  1. ^ 《宋书·谢晦传》:至江陵,深结侍中王华,冀以免祸。二女当配彭城王义康、新野侯义宾,元嘉二年,遣妻曹及长子世休送女还京邑。
  2. ^ 《宋书》卷68:超,济阳考城人。父茂之,侍庐陵王义真读书,官至彭城王义康骠骑从事中郎,始兴太守。超少有才学,初为兖州主簿,时令百官举才,超与前始宁令同郡江淳之、前征南参军会稽贺道养并为兴安侯义宾所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