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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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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睦子友河内郡温县(今河南省焦作市温县)人,晋朝宗室,曹魏中郎司马进之子,谯刚王司马逊之弟。

生平

司马睦在曹魏年间封安平亭侯,任侍御史晋武帝司马炎接收禅让建立西晋后,于泰始元年十二月丁卯(266年2月9日)封司马睦为中山王[1],食邑五千二百户。

司马睦自己上表请求依照六蓼祭祀皋陶、鄫杞祭祀相的制度建立宗庙。晋武帝将此事交给太常按照礼典评议。博士祭酒刘憙等人议:“《礼记·王制》记载,诸侯设五庙,二昭二穆,加上太祖庙共五个。据此立始祖的庙,指的是嫡传系统的继承,一个人可以立。假如旁支兄弟都是诸侯,最初被封的国君不能立庙。如今司马睦不是正统,如果立祖庙,中山不能并列。后世的中山王才能为司马睦立庙,作为后世子孙的始祖。”诏书说:“礼制条文不明,这是关系到制度的大事,应该详细审定,可交付礼官广泛议论,再处理此事。”[2]

泰始三年(267年),司隶校尉李憙揭发司马睦与前任立进县令刘友、前尚书山涛、尚书仆射武陔等都有霸占官府稻田的行为,请求免去司马睦等人的官职。晋武帝下诏谴责并处死刘友,但没有追究司马睦等人的罪责。[3]

咸宁三年(277年)七月[4],司马睦募徙其国内的七百余户的罪犯,被冀州刺史杜友上报,司马炎据有司奏,降封司马睦为丹水县侯[5]

晋灭吴之战后的六月,司马炎下诏恢复司马睦的爵位[6],有司奏将司马睦封江阳王,司马炎则以司马睦自省和江阳郡太远为由,封司马睦为高阳郡王元康元年(291年),司马睦任宗正,卒于任内。[7]

家庭

子女

  • 司马彪,由于早年薄行,司马睦将其出继给叔叔司马敏,废其继承权。[8]
  • 司马蔚,世子,早卒[9]

  • 司马毅,司马蔚之子,嗣高阳王

后嗣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晋书·卷037》,出自房玄龄晋书

参考来源

  1. ^ 《晋书·卷三·帝纪第三》:丁卯,遣太仆刘原告于太庙。封魏帝为陈留王,邑万户,居于邺宫;魏氏诸王皆为县侯。追尊宣王为宣皇帝,景王为景皇帝,文王为文皇帝,宣王妃张氏为宣穆皇后。尊太妃王氏曰皇太后,宫曰崇化。封皇叔祖父孚为安平王,皇叔父干为平原王,亮为扶风王,伷为东莞王,骏为汝阴王,肜为梁王,伦为琅邪王,皇弟攸为齐王,鉴为乐安王,机为燕王,皇从伯父望为义阳王,皇从叔父辅为渤海王,晃为下邳王,瑰为太原王,珪为高阳王,衡为常山王,子文为沛王,泰为陇西王,权为彭城王,绥为范阳王,遂为济南王,逊为谯王,睦为中山王,陵为北海王,斌为陈王,皇从父兄洪为河间王,皇从父弟楙为东平王。
  2. ^ 睦自表乞依六蓼祀皋陶,鄫杞祀相立庙。事下太常,依礼典平议。博士祭酒刘憙等议:“《礼记·王制》,诸侯五庙,二昭二穆,与太祖而五。是则立始祖之庙,谓嫡统承重,一人得立耳。假令支弟并为诸侯,始封之君不得立庙也。今睦非为正统,若立祖庙,中山不得并也。后世中山乃得为睦立庙,为后世子孙之始祖耳。”诏曰:“礼文不明,此制度大事,宜令详审,可下礼官博议,乃处当之。”
  3. ^ 《资治通鉴》:司隶校尉上党李喜劾奏故立进令刘友、前尚书山涛、中山王睦、尚书仆射武陔各占官稻田,请免涛、睦等官,陔已亡,请贬其谥。诏曰:“友侵剥百姓以谬惑朝士,其考竟以惩邪佞。涛等不贰其过,皆勿有所问。喜亢志在公,当官而行,可谓邦之司直矣。光武有云:‘贵戚且敛手以避二鲍。’其申敕群寮,各慎所词,宽宥之恩,不可数遇也!”睦,宣帝之弟子也。
  4. ^ 《晋书·武帝纪》:秋七月……中山王睦以罪废为丹水侯。
  5. ^ 咸宁三年,睦遣使募徙国内八县受逋逃、私占及变易姓名、诈冒复除者七百余户,冀州刺史杜友奏睦招诱逋亡,不宜君国。有司奏,事在赦前,应原。诏曰:“中山王所行何乃至此,览奏甚用怃然。广树亲戚,将以上辅王室,下惠百姓也。岂徒荣崇其身,而使民逾典宪乎!此事当大论得失,正臧否所在耳。苟不宜君国,何论于赦令之间耶。其贬睦为县侯。”乃封丹水县侯。
  6. ^ 《晋书·武帝纪》:六月丁丑,初置翊军校尉官。封丹水侯睦为高阳王。
  7. ^ 及吴平,太康初诏复爵。有司奏封江阳王,帝曰:“睦退静思愆,改修其德,今有爵土,不但以赦。江阳险远,其以高阳郡封之。”乃封为高阳王。元康元年,为宗正。薨于位
  8. ^ 《晋书·司马彪传》:司马彪,字绍统,高阳王睦之长子也。出后宣帝弟敏。少笃学不倦,然好色薄行,为睦所责,故不得为嗣,虽名出继,实废之也。
  9. ^ 《晋书》:世子蔚早卒,孙毅立。拜散骑侍郎,永嘉中没于石勒。
  10. ^ 隆安元年,诏以谯敬王恬次子恢之子文深继毅后。立五年,薨,无嗣,复以高密王纯之子法莲继之。宋受禅,国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