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古屋中学生5000万圆敲诈勒索事件
名古屋中学5000万圆敲诈勒索事件(日语:名古屋中学生5000万円恐喝事件)是发生在2000年4月的青少年犯罪案件。受害学生被同级生威胁恐吓敲诈勒索多达5000万日圆,超越欺凌行为的范畴,因涉案金额巨大在当时获得社会关注。
摘要
1999年6月,当时在名古屋市绿区名古屋市立扇台中学就读的少年X,因为把果汁洒在了同级生少年A的帽子上而被对方纠缠和被勒索金钱。男孩因害怕而将自己的存款19万日圆取出并交给了少年A。
随后,1999年6月至2000年1月的8个月间,少年A和少年B不断从少年X处敲诈金钱,期间敲诈勒索的次数超过130次,有时甚至单次勒索金额就达到500万,少年X总共被勒索高达5207万日元。此事件和1994年同是发生在爱知县中学因被霸凌勒索110万日圆而使受害者自杀的爱知县西尾城市学校欺凌自杀事件相比涉案金额相差巨大。因被害金额高达五千万日圆,不免使人推断少年X的家境富裕,但其实现实并非如此。被敲诈勒索的钱都是少年X向母亲施以暴力,其母因最终无法忍受而决定将其因事故而去世的丈夫(少年X的父亲)的人寿保险和存款全数取出和亲戚借钱等的途径筹得。
少年A等人将他们向少年X处敲诈勒索金钱的行为玩笑地比喻作从“○○○银行”取钱。少年A等人将从少年X那里敲诈勒索得来的5000万日圆大肆挥霍,包括用来大量购买包括欧米茄手表和阿玛尼西装等的奢侈品。期间并向交往对象的女学生边说“这从少年X勒索来的钱”边向对方展示大量现金,并给交往对象数万日元的“零用钱”现金,另外并在在帕青哥和游戏厅大肆挥霍等等。上学和往返游戏厅等场所时频繁通过电话预约计程车代步,并向计程车公司登记专用电话号码,如同是私人司机一般随意呼叫出租车并使用现金支付。在1999年10月时以“吃到吐旅行”为名义,通过计程车来往名古屋和大阪府多地,期间品尝河豚、螃蟹等高级料理,饭后大量购买奢侈品。因此,少年A以出手阔绰而被学校周围的计程车司机周知。而且少年A等人并不单止是敲诈勒索,还有毫无理由地将对方殴打致对方鼻骨骨折、用烟头烫对方身体等的暴力行为。
2000年2月,少年A强行要求少年X陪同一起去滑雪旅行(全员的旅行费用由少年X全额负担),少年X因此受到少年A等人的暴行而进入名古屋市的医院住院。和少年X同一个病房的是一位男性患者Y(当时22岁),其隐约察觉少年X被霸凌。少年A等人更是进入到少年X的病房将少年X叫上顶楼勒索金钱。觉得可疑的男性患者Y尾随其一行人到屋顶并目睹全程。
男性患者Y因此确信这并非单单只是霸凌而是敲诈勒索。少年X因此开始将被少年A等人的暴力对待和敲诈勒索的事情与患者Y诉说。3月14日,在患者Y的建议下少年X与其母向爱知县警局提交被害说明。随着同县警察调查的深入,整个事件逐渐浮出水面。4月5日主犯少年A和少年B、少年C 3人被逮捕,至5月为止总共有15个少年被逮捕。8月底名古屋少年法庭判决,15名少年中,9人被送至中级少年感化院,剩余6人要接受保护管束。
随着警察调查的推进,与少年A有渊源的暴力团体成员向少年A进行二重恐吓的事情也被察觉。2000年2月时查出少年A等人因害怕敲诈勒索事情败露,曾尝试制定计划杀害少年X。
事件后续
- 事件主犯少年A与少年B在离开少年感化院后,在2006年2月13日因为在名古屋市内的帕青哥店停车场内抢走1200万日圆而在同年的11月22日被逮捕(被逮捕时的2人为22岁)。
- 2007年3月30日名古屋区地方法院 判处少年A有期徒刑7年6个月,少年B有期徒刑5年6个月。
- 2009年6月23日发行的SPA!刊登了被二重恐吓的主犯们的采访报导 [1].
相关的书籍
- 中日新聞社会部編. ぼくは「奴隷」じゃない-中学生「5000万円恐喝事件」の闇. 风媒社. 2000-09. ISBN 4833110539 (日语).
- 少年の両親. 息子が、なぜ 名古屋五千万円恐喝事件 両親悔恨の手記. 文艺春秋. 2001-09. ISBN 4163577505 (日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