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驻华大使馆
阿拉伯埃及共和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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سفارة جمهورية مصر العربية في جمهورية الصين الشعبية | |
概要 | |
类型 | 大使馆 |
地点 | 中国北京市 |
地址 | 朝阳区日坛东路2号 |
启用 | 1956年 |
使馆信息 | |
馆务辖区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所属部门 | 埃及外交部 |
大使 | 阿西姆·穆罕默德·哈奈菲(Assem Mohammed Hanafi) |
阿拉伯埃及共和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阿拉伯语:سفارة جمهورية مصر العربية في جمهورية الصين الشعبية),简称埃及驻华大使馆,是埃及派驻在中国的最高外交代表机构,坐落在北京市朝阳区日坛东路2号[1]。
历史
1942年,埃及王国和中华民国建立公使级外交关系。1947年1月10日,埃及王国政府任命为首任驻华特命全权公使。1月16日,以斯马仪抵达中国首都南京。1947年5月24日,埃及公使馆租用牙医专家黄子廉的公馆为使馆馆舍(原北平路59号,今北京西路27号)。1948年9月28日,两国政府宣布将公使馆升格为大使馆,公使改任为埃及驻华大使,公使馆升格为大使馆。
1949年渡江战役前,包括苏联在内的很多国家均将驻华使馆随国民政府南迁,但埃及驻华大使馆仍留在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重新建交国家纷纷在中国新首都北京重新设立大使馆,而未建交的国家的原驻华外交官则多被召回国。但是,埃及王国既没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也没有撤离其原大使馆,原使馆内还留驻有代办阿巴提及其夫人阿芙萝。1950年9月3日夜,原埃及使馆被三名歹徒入室抢劫,阿巴提身负重伤。经查,该案由原民国时期警察高遐昌、民社党成员李善修、高遐昌妻弟张明亮等人实施,使馆被解雇的厨师张铭山为歹徒提供使馆存有大量黄金、美钞的线索,并提供使馆部位图。经审批,高遐昌、李善修、张明亮三人被判处死刑,张铭山等13名从犯分别被判处了五年到十五年的有期徒刑。阿巴提则在南京鼓楼医院治疗一段时间后得以痊愈[2]。
1956年5月16日,埃及政府宣布正式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5月30日,两国建交,随后分别在对方首都建立大使馆。9月15日,首任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哈桑·拉加卜到任。
历任大使
机构地址
阿拉伯埃及共和国驻华大使馆设置下列机构[3]:
机构名称 | 机构英文名 | 地址(中文) | 地址(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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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处 | Chancery | 日坛东路2号 | No.2,Ri Tan Dong Lu |
武官处 | Defence Office | 日坛东路2号 | No.2,Ri Tan Dong Lu |
商务处 | Commercial Office | 朝阳区建外公寓1号楼5单元7层 | 1-5-7,Jian Wai Diplomatic Compound |
文化教育处 | Cultural & Education Office | 朝阳区霄云路京润水上花园别墅G区39号 | G39,King's Garden Villas,No.18,Xiao Yun Road |
下设领事馆
埃及在上海设有阿拉伯埃及共和国驻上海总领事馆,领区为上海、浙江、江苏、安徽[4]。
参考资料
- ^ 阿拉伯埃及共和国驻华大使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023-06-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19).
- ^ 埃及驻华使馆遭劫之后. 党史博采:上. 2002, (4): 31-34.
- ^ 阿拉伯埃及共和国驻华大使馆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023-06-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04).
- ^ 阿拉伯埃及共和国驻上海总领事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022-01-17 [2023-06-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