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语规范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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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语规范集韩语:조선말규범집朝鮮말規範集)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现在所使用的朝鲜语正写法。该正写法是对1954年由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颁布的《朝鲜语缀字法》(韩语:조선어철자법朝鮮語綴字法)进行改订后于1966年6月制定的,后于1987年5月以及2010年10月作出过2次修订。

另外,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颁布的朝鲜语正写法亦称为“朝鲜语规范集”,但内容并不相同。

目录

现行的《朝鲜语规范集》由“正书法”(分为总则及7章27项[1])、“分写规定”(分为总则及6项[2])、“文章符号”(分为总则及19项和补充项[3]、“文化语发音法”(分为总则及10章30项[4])、“朝鲜文字表记法”5大部分[5]构成。章节构成大致如下所示。

  • 表记法
  • 分写
    • 总则
    • 各项(第1项~第6项)
  • 文章符号法
    • 总则
    • 各项(第1项~第19项)
    • 补充项( 1)~4))
  • 文化语发音法
    • 总则
    • 第1章  母音的发音
    • 第2章  初声子音的发音
    • 第3章  关于终声字母的发音
    • 第4章  关于终声连音现象的发音
    • 第5章  关于终声断音现象的发音
    • 第6章  关于浓音化现象发音
    • 第7章  关于“”的激音化现象的发音
    • 第8章  发生同化现象时的发音
    • 第9章  关于音插入现象的发音
    • 第10章  关于弱化以及脱落现象的发音
  • 朝鲜文字的表记

拼写法

总则中明确规定:“朝鲜语正写法中,原则上单字中有表意作用的各部分采用相同的拼写,但部分情况下允许按照发音或习惯拼写”。其中“原则上有表意作用的各部分采用相同的拼写”指的是大部分词语需要按照词源拼写。例如,表示“山+主格助词”这一意思的朝鲜语发音为/sani/,如果严格按照发音来拼写的话应该写成“사니”,但实际上该词的词源是名词san后面加上主格助词-i,所以在这里原则上要尊重词源,将不同部分的形态完整地表示出来,写成“산이”(san-i)。[6]

分写和连写

2010年的朝鲜语规范集改订中,几乎全面采用2003年颁布的“分写规定(띄여쓰기규정)”。

标点符号

注释

  1. ^ 66年版分为总则与7章28项,87年版分为总则与7章27项。
  2. ^ 2010年版中不分章。66年版分为总则及6章23项,87年版分为总则及5章22项。
  3. ^ 66年版分为总则及19项,87年版分为总则及20项。
  4. ^ 66年版分为总则及11章43项,87年版分为总则及10章31项。
  5. ^ 但2010年版目录中未列出“朝鲜文字表记法”。
  6. ^ 基本与大韩民国的《谚文正写法》一致。但从文字表现上来看,韩国的规定以“重视发音”为主,“重视形态”为辅;朝鲜的规定则是强调“重视形态”,“重视发音”作为例外情况。

相关条目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