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宏塔
李宏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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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安徽省委员会副主席 | |
任期 2008年1月30日—2013年1月 | |
政协主席 | 杨多良 |
安徽省民政厅厅长 | |
任期 1998年4月—2008年2月23日 | |
继任 | 刘健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中国解放区华北人民政府北平市 | 1949年5月8日
政党 | 中国共产党 |
父母 | 李葆华(父) |
亲属 | 李大钊(祖父) |
母校 | 合肥工业大学 |
李宏塔(1949年5月8日—),汉族,河北乐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李大钊之孙,李葆华之子。
197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担任安徽省政协副主席。2008年,当选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1],代表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分入第四十八组。[2]
参考文献
- ^ 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名单. 新华社北京1月25日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共2237人,2008年1月25日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2008年1月25日 [2013-04-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9月28日).
- ^ 全国政协信息-李宏塔. 全国政协委员会. [2013-04-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12).
- ^ 向“七一勋章”获得者致敬|激励拼搏奉献 汇聚磅礴力量. 央视网. 2021-06-29 [2021-06-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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