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
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 Controlling Guns, Ammunition and Knives Act | |
---|---|
状态:施行中 | |
施行日期 | 1983年6月29日 |
修正次数 | 14 |
最新修正 | 2020年6月10日 |
法规类别 | |
改组前类别 | 内政法规警政目 |
参考文献 | |
所有条文 | 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 |
沿革 | 法规沿革 |
立法历程 | |
《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为中华民国规范人民使用枪炮、弹药、刀械以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法律。
历史
《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于民国72年(1983年)6月27日由时任总统蒋经国公布,其法全文 15 条。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献: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
这是一篇与法律相关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