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体字
正体字,从正俗的角度来看,与异体字[注 1]相对,是指在处于同一个位置平面的表示某一单音语素的众多不同形体结构的字中,在其中选定某一字形结构的正选字。[1][2]中国古代文字学家依照《说文解字》将汉字分为正体、变体和俗体。说文所载的字称为正体,不载者为变体或俗体。[3]
汉字正俗历史
中国古代文字学家依照《说文解字》将汉字分为正体、变体和俗体。说文所载的字称为正体,不载者为变体或俗体。[3]
唐《干禄字书》将所收汉字分为俗、通、正三体。卷契、药方、账据用俗体,奏表、笺启、判状用通体(相承久远的俗字),对策、碑碣以及其他著述文章用正体。[4]
1935年8月中华民国教育部公布《第一批简体字表》,[5]附说明:简体字为笔画省简之字,易认易写,别于正体字而言,得以代繁写之正体字。该字表后来遭搁置,并一直没有再实行。
195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公布《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将810组汉字每组选定一种形体作为正体字,没有选中的1055个汉字作为异体字予以废除。[6]
文字学上的正体字
汉字文字学上的正体、正字或正体字,与异体字和俗字相对,在学术上指较符合文字学字理和字源的形体,判断的标准在于六书等造字理据,以及用字时是否遵从古人传承,同时又表义准确。
对没有接受过文字学训练的一般人而言,也可以从权威字书里认可的、较有权威出处来历的字来判断。第一部权威字书标准为《说文解字》。后世因应文字使用的变迁,更新过其字形标准若干次,这些标准包括《干禄字书》、《五经文字》、《九经字样》。及至近代,以《康熙字典》集各家大成,作为代表。上述的字书,有些也获得当朝政权的支持,但字书编撰的观点仍在传统文字学知识上,比较一脉相承。
《康熙》以后,因时局关系,各地并不统一,但学界基本上以遵从康熙体系的传承字形(又称传统字形,大陆地区推行简化字后改称“旧”字形)为依归,例如老版《辞海》、《中文大辞典》等由学人主导的权威字书,可作学界认同的权威;日本有《大汉和辞典》等学界权威标准,一样是传承字形体系。在并非使用简化字的地区,仍有大量印刷字型遵从传统印刷字的正体字字样,详见传承字形之说明。
现今各地政权公布的正体字
然而在学界以外,随着时局发展,正体标准未必再掌握于学界,因应各地的不同情况,所谓的正体字或字形规范也许会落在政权主导、颁布的标准中。由于近代史演变的复杂因素,传统汉字现在有不同名称及内涵的差异。当中有些只是指引甚至参考而非硬性标准,有些则以行政和执法手段作出较强制性的要求。这些,包括有:
- 中华民国:国字标准字体(只在语文教育上作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加坡:通用规范汉字表。当中大陆亦以《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为规范,其釐定正俗的考虑点未必与传统文字学学界一致;
- 香港、澳门:常用字字形表(教育参考标准,非强制规范,日常印刷字体习惯依传承字形);
- 日本:常用汉字、人名用汉字
- 韩国:汉文教育用基础汉字、人名用追加汉字表、人名用汉字许容字体表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政府对传统汉字的官方名称为“国字”、“正体字”,又名“正体中文”[7][8][9][10][11][12][13],是官方唯一的中文字体标准。
教育部函,民国65年(1976年)9月13日台(65)社字第24416号
主旨:(中华民国)学校学生应习正体字,以学生为对象之用书,亦应以正体字印制,不得使用简体字。
资料来源:《教育部公报》第21卷,第5-6页。(1976年9月30日)
马英九担任台北市长期间曾要求台北市政府教育局通函各市府、学校与民间单位推行“正体字”非“繁体字”之正名宣导[14],2004年参与撰写《台北市政府推行使用正体字说帖》,到台湾微软公司建议将Windows操作系统中的“繁体字”正名为“正体字”[15][16][17][18][8]。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64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直属的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颁布《简化字总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推行简化字,并将与之对应的传统汉字则称作繁体字(民间亦有“正体字”、“老字”、“深笔字”等称法)[19][20][21][22],还有一些汉字未简化,继续沿用,称为传承字。
严格来讲,“繁体字”一词只在一个字存在简化字时使用,如某汉字无对应的简化字,则属于传承字范畴。但在某些时候,港、澳、台通行字体会被笼统的称为“繁体字”;中国大陆规范汉字(包括简化字和未被简化的传承字)分别会被笼统的称为“简体字”,不过其实此系统和台湾、香港、澳门的用字差异除了简繁汉字本身的分别外,也有很大部分源于不同的异体字选择和字形的分别[注 2],所以“简体中文”的笔画不一定较少,例如中国大陆规范字“强”[注 3]比港澳台通行的“強”字多一画,再如《简化字总表》将“谷”、“穀”合并为“谷”,“山谷”的“谷”与传统写法相同,这类“一简多繁”的例子还有很多。
香港
香港在历史及政治因素下曾属英国统治,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推行简体字的影响。1997年7月1日香港主权移交后,基于一国两制政策没有改变原有传统汉字的使用,官方正式文字仍分为英文和传统汉字(“繁体字”,民间也有“正体字”、“原体字”、“深笔字”等称法),教学和民间行文普遍使用传统汉字,甚少为了手写方便会使用简笔字。受与大陆经贸往来的加强,以及开放内地(大陆)人士来港旅游自由行的影响,工商业简体字的使用渐多,香港商店有时会为招揽内地游客而只提供简化字的宣传单张、大型广告板、交通路线图或路牌等,常引起香港居民不满。[23][24]
澳门
澳门在历史及政治因素下曾由葡萄牙统治,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推行简体字的影响。1999年12月20日澳门主权移交后,基于一国两制政策没有改变原有传统汉字的使用,官方正式文字仍分为葡文和传统汉字(“繁体字”,民间也有“正体字”、“原体字”、“深笔字”等称法),教学和民间行文普遍使用传统汉字,甚少为了手写方便会使用简笔字。
新加坡
新加坡的华文(华语)学术界在1970年代后开始统一使用简体中文,繁体字在大众媒体中仍普遍存在,如华人商店的招牌、旧告示及许多非学术类中文书籍,香港和台湾出版的书籍也在市场流动,当地许多中文报章都会使用“标题繁体字,内容简化字”的方式让简繁中文并存。
马来西亚
和新加坡类似,马来西亚的华文(华语)学术界在1970年代后开始统一使用简体中文,繁体字在大众媒体中仍普遍存在,如华人商店的招牌、旧告示及许多非学术类中文书籍,香港和台湾出版的书籍也在市场流动,当地许多中文报章(印刷版《东方日报》和《南洋商报》除外)都会使用“标题繁体字,内容简化字”的方式让简繁中文并存。马来西亚所有本地中文报章(包括《东方日报》)的官方网站都以繁体中文为主要文字。
日本
韩国
参见
注释
- ^ 异体字(variant Hanzi,又称variant Chinese character),是读音、意义相同,但写法不同的汉字。
- ^ 比如别(別)、没(沒)
- ^ 中国大陆将“強”视为“强”的异体字废除
参考文献
- ^ 李圃. "正本清源说异体." 语言研究 23.1 (2003): 78-85.
- ^ 1957年 《汉字和汉字改革》周铁铮 第25页“所谓正体字是指一般传统的写法,俗体字是指人民手头的写法,原来并没有什么搞下的分别。后来统治阶级为着重视他们规定的字形,把它叫做正体字,而轻视人民大众手头所写的变体,把它叫做俗体字,这样就产生了不正确的看法。”
- ^ 3.0 3.1 王力 古代汉语 第一册 中华书局 1962.11
- ^ 《简体字原》易熙吾著 第1页
- ^ 简体字并不是当代社会的“特产”. [2013-11-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1-09).
- ^ 《现代汉语教材 汉字 汉字改革与规范》天津师范学院中文系编 第26页
- ^ 認識全字庫 › 中文碼介紹. [2018-02-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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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另一種感動. 秀威资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6– [2013-01-26]. ISBN 978-986-221-98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3-20).
- ^ The Cultural Significance of "Writing in Simplified Chinese Characters While Maintaining a Reading Knowledge of Orthodox Forms" in Mainland China 2009/06/23. [2018-02-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22).
- ^ President Ma attends gathering for overseas compatriots attending National Day festivities. [2018-02-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0-17).
- ^ 台北市政府. 臺北市政府推行使用正體字實施方案. 台北市政府. 2002-05 [2013-08-20] (中文(台湾)).
“正体字”非“繁体字”之正名宣导
- ^ 马英九. 「大陸『識正書簡』的文化意涵」乙文. 总统手稿. 2009-06-23.
一、我为何关心中文发展?……三、为正体字请命!……因为“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的古训。我们所使用的文字,是老祖先二千多年来一脉相承使用的正统汉字,未曾增加笔画,使用并不繁琐,怎么可以称为带有负面意涵的“繁体字”呢?至于“正体字”一语,有“正规”、“正统”、与“正式”的意思,是针对“异体”、“俗体”与“简体”而来,但并无任何贬抑意涵。
- ^ 文訊. 文艺资料硏究及服务中心. 2008 [26 January 20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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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港媒:怎麼看簡體字在香港?. 香港成报. 2013-07-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0-15) (中文(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