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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演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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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演之(397年—449年),台真,吴兴武康(今德清)人。沈演之出身江东豪族吴兴沈氏,是王敦之乱时支持王敦的沈充玄孙。南朝宋官员,得宋文帝重用。

生平

沈演之家族世代为将,曾祖父沈劲东晋坚守洛阳而死,父亲沈叔任亦是晋末将领。不过,沈演之为人好学,每天都读《老子》上一百遍,十一岁时就获刘柳称许道:“此童终为令器。”义熙十四年(418年),父亲去世,演之承袭其另一个爵位吉阳县五等侯'。郡府辟命演之为主簿,后州府也命其为从事史,西曹主簿,又举秀才,当过嘉兴令,都有能干的名声。后又先后转任司徒祭酒,南谯王刘义宣的左军主簿及钱唐令,又有政绩,转任司徒主簿。后母亲去世,却获任命为武康令,沈演之推辞不果,只有上任,但百多日后就称病离职,待为母守丧期满后才再任司徒左西掾、扬州治中从事史。元嘉十二年(435年),江东遭遇水灾,发生饥荒,吴兴郡义兴郡以及吴郡的钱唐县的米价都急升,沈演之与尚书祠部郎江邃以兼散骑常侍身份巡视抚恤灾区,并获准因当地情况自行决定安抚救灾的行动。演之到后就开了官仓赈济灾民,有生儿子的民户每口给一斗米,刑狱案件有疑点都会将之释放,灾区百姓都因而获益。

后演之转扬州别驾从事史,领吴兴郡中正。演之因得时以司徒、扬州刺史掌政的刘义康亲待而得于本州长期任职达十多年。不过,义康心腹刘湛当时聚集势力排挤宋文帝重用的殷景仁,图独占朝权;演之却不肯与刘湛合作,于是被其在义康面前中伤,一次和义康论事时不合其意,义康就说:“自今以后,我不复相信。”演之本身就与殷景仁交好,也尽心为朝廷服务,宋文帝见此就让其任尚书吏部郎。

元嘉十七年(440年),宋文帝诛杀刘湛等人,任命演之为右卫将军。不久殷景仁去世,文帝就让范晔当左卫将军,演之及范晔于是共掌禁军,参与机密要事。元嘉二十年(443年)迁侍中,仍兼右卫将军,当时宋文帝就说:“侍中领卫,望实优显,此盖宰相便坐,卿其勉之。”次年,宋文帝下令讨伐林邑国,朝臣大多都不同意,只有演之及广州刺史陆徽表示同意;到檀和之击败林邑班师后带来大量战利品,文帝将黄金、牲口及铜器赐给群臣时就特别分多点给演之。后转中领军。范晔其时图谋立被废的刘义康,演之察觉共将之报告文帝,文帝最终瓦解范晔等人的图谋。

沈演之后改领国子祭酒,本州大中正,随后又转任吏部尚书,领太子右卫率。虽然沈演之一直都没能升上宰相之位,但一直都很得文帝重用,即使演之后来久病,文帝也让他卧病处事。元嘉二十六年(449年),沈演之因病没有跟文帝出拜皇陵,而当文帝回宫后召见他,他勉力应召,但走到尚书下省时就暴卒,享年五十三岁。

性格特征

沈演之喜欢举荐贤才,帮助一些仕途不畅的人,不过自己就坚持谦虚简约,宋文帝曾经赐他女伎,演之都不肯受。

家族

第五代祖先

曾祖父母辈

祖父母辈

父母辈

  • 沈叔任,官至建威将军、益州刺史。

同辈

子女辈

  • 沈睦,沈演之子,黄门郎,通直散骑常侍。后因罪而被流放始兴郡。
  • 沈勃,沈睦弟,曾多次因罪免官,官至司徒左长史,为宋后废帝所诛。
  • 沈统,沈勃弟,著作佐郎。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宋书·卷63》,出自沈约宋书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南史·卷36》,出自李延寿南史

参考书目

  • 《宋书·列传第二十三·沈演之传》
  1. ^ 《晋书·忠义·沈劲传》作此,《宋书·沈演之传》作廷尉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