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福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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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福刚
个人资料
字剑秋
出生1900年5月13日
 清朝山西稷山
逝世1986年11月19日
籍贯山西稷山
国籍 中华民国
政党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配偶成慧中
母校甘肃公立法政专门学校法律科
职业军法官

程福刚(1900年5月13日—1986年11月19日),字剑秋。山西省稷山县人。民国37年(1948年)在宁夏省选区当选第一届立法委员

生平[1][2][3]

  • 甘肃公立法政专门学校法律科毕业
  • 西北陆军第七师军法官
  • 国民军联军第四军军法官
  • 国民革命军第二集团军第七师部军法处长
  • 国民革命军第十五路军总指挥部主任军法官
  • 山东聊城县博平县县长
  • 宁夏省灵武县平罗县中卫县宁夏县县长
  • 陆军第十一军军法处处长
  • 宁夏省保安司令部军法处处长
  • 宁夏省政府主任秘书
  • 宁夏省军警联合督察处处长
  • 国民革命军第十七集团军司令部军法处长
  • 中国国民党宁夏省党部委员
  • 中国国民党宁夏省党部财务委员会主任委员
  • 立法院立法委员
  • 民国75年11月19日病逝[4]

参考文献

  1. ^ “程福刚先生行状”,《国史馆现藏民国人物传记史料汇编》第8辑,第380页
  2. ^ 《第一届立法委员名鉴》,立法院立法委员名鉴编辑委员会编印,民国42年9月,第182页
  3. ^ 《第一届立法委员名鉴》,立法院立法委员名鉴编辑委员会编印,民国73年7月,第123页
  4. ^ “宁夏省选出第一届立法委员程福刚于民国75年11月19日病逝,依法注销名籍”,(75)华总(一)义字第6107号(75.12.05),《总统府公报》第46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