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修,中国古代官职之一。在清朝,此官职品等为正七品。该官职主要配置于储备人才功能的翰林院,所属工作为典簿记载,其上有学士、侍读等官职,另有典簿从官。
清朝灭亡后,中华民国中央政府中仍设有“编修”一职,分别在考试院、国史馆、国家图书馆及各部会单位。其职等因部会而不同,约在公务人员荐任第八等到第九等间。类似的文官职称有简任“编纂”、“修纂”等,级别较编修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