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苑康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苑康(?年—?年),字仲真勃海重合县(今山东省乐陵)人,[1]东汉八及之一。

生平

苑康年轻时在太学学习,与郭泰友好。后举孝廉,迁颍阴,任内表现优秀。升任太山太守。郡内豪族大多不遵守法令,苑康一上任,对此震怒,于是马上颁布严格法令,没有人敢犯法。从前侵占他人田地住宅的,也都归还地主。[2]

山阳张俭常侍侯览的母亲,苑康调查侯览母亲的党羽,有的藏匿在太山境内,苑康厌恶宦官,因此将他们全部逮捕,没有漏网之鱼。侯览因此痛恨苑康,诬谄苑康与兖州刺史第五种都尉壶嘉上伪报欺骗朝廷贼人投降,于是征召苑康到廷尉审讯,减死罪一等,流放到日南颍阴人和太山羊陟等人到朝廷为苑康申诉,得以从轻发落,送回本郡,苑康后来在家里去世。[3]

东观汉记》记载他担任司隶校尉,务大纲,性节俭,常卧布被。

评价

张俭岑晊刘表陈翔孔昱、苑康、檀敷翟超八人,人称八及,即能引导他人追随众人所宗仰的贤人。[4]

东汉八及 张俭 · 岑晊 · 刘表 · 檀敷 · 陈翔 · 孔昱 · 苑康 · 翟超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后汉书/卷67》,出自范晔后汉书

参考资料

  1. ^ 后汉书·苑康传》:苑康字仲真,勃海重合人也。
  2. ^ 后汉书·苑康传》:少受业太学,与郭林宗亲善。举孝廉,再迁颍阴令,有能迹。迁太山太守。郡内豪姓多不法,康至,奋威怒,施严令,莫有干犯者。先所请夺人田宅,皆遽还之。
  3. ^ 后汉书·苑康传》:是时山阳张俭杀常侍侯览母,案其宗党宾客,或有迸匿太山界者,康既常疾阉官,因此皆穷相收掩,无得遗脱。览大怨之,诬康与兖州刺史第五种及都尉壶嘉诈上贼降,征康诣廷尉狱,减死罪一等,徙日南。颍阴人及太山羊陟等诣阙为讼,乃原还本郡,卒于家。
  4. ^ 资治通鉴·卷五十六》:张俭、翟超、岑晊、苑康及山阳刘表、汝南陈翔、鲁国孔昱、山阳檀敷为八及,及者,言其能导人追宗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