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乐船只操作人合格证明书
此条目没有列出任何参考或来源。 (2011年4月10日) |
游乐船只操作人合格证明书(英语:Pleasure Vessel Operator Certificate of Competency),原为游乐船只合格证书(英语:Pleasure Vessel Certificate of Competency)是香港海事处向游乐船只的操作人员所发出之证件。
申请条件
申请人若年满18岁,只可申请游乐船只二级操作人证明书;而一级操作人证明书申请条件则为申请人年满19岁,及在香港或海事处认可的地方拥有一年或以上主管机动游乐船只或商用船只操作经验。申请人可亲身或透过第三方代办。填妥申请表格,并缴交所需费用,然后预约考试。
考试程序
现时,“游乐船只操作人合格证明书”分为两个等级,因应所需掌握的知识要求而设有不同的考试模式。
在一般情况下,一级操作人牌照之考试会安排于香港上环海港政府大楼的海事处考试中心举行,而二级操作人之多项选择题考试则由海事处委托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安排于香港湾仔活道的职业训练局大楼内的电脑考试室内举行。
考生如声称自己为文盲,可由雇主以书面或其他获接纳的方式,证明其确实不识字,然后经由海事处处长酌情批准,以口试方式应考,并可能要接受实际技能测试。
二级操作人考试
现时,二级游乐船操作人的考试分为两个部分,“甲部分”为航驶、船艺及安全试,而“乙部分”则为轮机知识考试。
两部分的考试皆为40道题目的多项选择题,考生需以传统电脑屏幕(非轻触式)形式作答,每部分的考试时限为于45分钟,考生需于两部分同时答对60%之题目(即24道题)方为合格。
自2023年4月1日起,海事处将不再接受考生直接报考“二级游乐船操作人”的考试,考生须改到职业训练局属下之“高峰考试中心”报名,而“甲部”及“乙部”之考试亦可于两年内分开报名及应考,并在“甲部”及“乙部”考试皆取得及格成绩后,再连同验眼合格证明书到海事处办理发证手续。
一级操作人考试
一级操作人的考试则分为“笔试”及“口试”,其中“笔试”会考核考生对海图作业及航驶的认识,而“口试”则由海事处主考人员以口述形式向考生就航海技术的认识作出提问,惟如有需要,主考人员或会向考生提问“二级操作人考试”中的问题。
执照使用
游乐船只操作人合格证明书通常连同身份证明文件一同使用,因此游乐船只操作人合格证明书上列出的个人资料比较少。现时最新版本的证明书是依据M.O 905表格所签发。它载有持证人的中英文姓名、香港身份证号码、证件编号、获准操作的船只种类及其有效期等资料,一般有效期直至持有人年满65岁。
证明书类别
现时,香港游乐船只操作人合格证明书共分开两个类别:
- 游乐船只二级操作人证明书:持有人可掌管总长度不超过15米而在香港水域内操作的游乐船只;
- 游乐船只一级操作人证明书:持有人可掌管在香港水域内操作的任何游乐船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