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建筑结构物
非建筑结构物(英语:nonbuilding structures),简称结构物,是指那些不是设计来让人类长久居住或活动的物体。建筑师、结构工程师及机械工程师常用这个术词,以明确地辨别那些非建筑物的结构物。[1]
例子
以下是非建筑结构物的例子:
- 缆车塔
- 竞技场
- 船舶升降机
- 桥梁与桥式结构物(高架渠、高架道路、塔架式桥梁、高架桥等)
- 公交车站
- 运河
- 车棚
- 顶篷
- 烟囱、高炉、砖窑、焦炉
- 起重机
- 水坝
- 伏流水取水设施
- 地下水井
- 水塔
- 电塔
- 摩天轮
- 纪念性结构物
- 立体式停车场
- 近海石油平台 (除了生产与住宿设施这两个部分)
- 栈桥
- 云霄飞车
- 挡土墙
- 下水道系统
- 结构物设计成能支撑、容纳或传送液体与气体物质
- 无线电铁塔
- 隧道
- 码头
例外
以下一些有人类定期在内部活动的结构物,一般不被视为“结构物”。消防安全方面,也常被归类在“建筑物”:
参考文献
- ^ International Code Council. 2003 International Building Code. ICC. 2003. ISBN 1-892395-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