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绰 (北齐)
南阳王高绰(556年5月29日—574年),字仁通,初名融,字君明,北齐武成帝高湛庶长子,母李夫人。
高绰与高纬同日出生,但因为庶出故被贬为第二子,一开始被过继给十五叔汉阳王高洽袭封汉阳王。河清三年(564年),改封南阳王,另外给高洽设嗣子[1]。高绰由十余岁起,留守晋阳。他为人残虐,爱波斯狗。后高绰被封为司徒、冀州刺史,爱好纵犬噬而食祼人。他曾经碰到一妇人抱儿经过,他取小儿以喂饲犬只。妇人号哭,高绰大怒,又再纵狗去咬妇人,狗不食,高绰以儿血涂妇人,再纵狗食。后主高纬听闻此事后,将高绰曾赴行在所。至而宥之。问:“在州何事最乐?”对曰:“聚蝎于盆,使狙其中。”高纬立即命令索蝎置于浴斛,使人裸卧其中。号叫宛转,观之喜噱不已。因让之曰:“如此乐事,何不驰驿奏闻?”因此而得宠,拜为大将军,朝夕与后主同戏。
武平五年(574年),姨父南安王高思好造反,姨母李氏被烧死,而母亲李夫人受此刺激逝世。就在一年,昌黎郡王韩凤命令高绰亲信诬告高绰谋反,并上奏说:“此犯国法,不可赦。”后主不忍明刀诛杀亲兄,唯有暗中命得宠的胡人何猥萨在后园与高绰相扑时扼杀他。高绰死后埋葬于兴圣佛寺。经历四百余日后大敛,颜色毛发皆如在生的时候[2][3]。北齐亡国后,高绰妃子郑氏为北周武帝所宠幸,她请求将高绰下葬。宇文邕下诏葬高绰于永平陵北[4]。
参考资料
注释
- ^ 《北齐书 卷十二 列传第四 武成十二王》:南阳王绰,字仁通,武成长子也。以五月五日辰时生,至午时,后主乃生。武成以绰母李夫人非正嫡,故贬为第二,初名融,字君明,出后汉阳王。河清三年,改封南阳,别为汉阳置后。
- ^ 《北齐书 卷十二 列传第四 武成十二王》:绰始十余岁,留守晋阳。爱波斯狗,尉破胡谏之,欻然斫杀数狗,狼藉在地。破胡惊走,不敢复言。后为司徒、冀州刺史,好裸人,使踞为兽状,纵犬噬而食之。左转定州,汲井水为后池,在楼上弹人。好微行,游猎无度,恣情强暴,云学文宣伯为人。有妇人抱儿在路,走避入草,绰夺其儿饲波斯狗。妇人号哭,绰怒,又纵狗使食,狗不食,涂以儿血,乃食焉。后主闻之,诏锁绰赴行在所。至而宥之。问在州何者最乐,对曰:“多取蝎将蛆混,看极乐。”后主即夜索蝎一斗,比晓得三二升,置诸浴斛,使人裸卧斛中,号叫宛转。帝与绰临观,喜噱不已,谓绰曰:“如此乐事,何不早驰驿奏闻。”绰由是大为后主宠,拜大将军,朝夕同戏。韩长鸾间之,除齐州刺史。将发,长鸾令绰亲信诬告其反,奏云:“此犯国法,不可赦。”后主不忍显戮,使宠胡何猥萨后园与绰相扑,扼杀之。瘗于兴圣佛寺。经四百余日乃大敛,颜色毛发皆如生,俗云五月五日生者脑不坏。
- ^ 《北齐书 卷八 帝纪第八 后主 幼主》:五年春正月乙丑……是岁,杀南阳王绰。
- ^ 《北齐书 卷十二 列传第四 武成十二王》:齐亡,妃郑氏为周武帝所幸,请葬绰。敕所司葬于永平陵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