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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林高志/沙盒19

坐标24°03′59″N 112°57′03″E / 24.0665139°N 112.9509717°E / 24.0665139; 112.9509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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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3′59″N 112°57′03″E / 24.0665139°N 112.9509717°E / 24.0665139; 112.9509717

雾社事件余生纪念文物馆
雾社事件余生纪念文物馆及户外标志
成立2012年 (2012)(约2012年之后)
地址 中华民国南投县仁爱乡清流部落
类型纪念文物馆
馆长不明(郭明正等人协助完成)

雾社事件余生纪念馆,位于台湾省南投县仁爱乡,由草屯经泰雅渡假村到达清流部落,在通往惠荪林场的附近,是台湾原住民赛德克族所在的群落,日据时代被称为“川中岛社”。以文物与图说等记述当年雾社事件之经过。

雾社事件余生纪念馆文物

部落组成

清流部落,多数成员是赛德克族德克达雅群雾社事件遗族,为北港溪、眉原溪与阿比斯溪三条包围、贯穿的土地,直至国民政府来台湾后才改名为“清流部落”。事件发生后,为了要防范雾社各族群间之仇怨,恐引致管理困难,便将雾社事件后生还者迁居至此。

历史

雾社事件余生纪念馆文物

雾社事件前雾社是总督府理番政策的重点地区,日本当局加速皇民化教育。但昭和5年10月27日(公元1930年),台湾总督府为纪念北白川宫能久亲王去世,而举行台湾神社祭,雾社地区则举行联合运动会。赛德克雾社地区的族人,由首领莫那·鲁道,率领马赫坡等六个部落人员发起反击, 将运动场内全部134名日本人砍杀致死,但双方均伤亡惨重达数百ㄅ人。

雾社事件后,台湾总督强迫剩下的赛德克族德克达雅群离开雾社周边的祖居地,强制迁移到平地定居,由狩猎改为农耕生活。1931年,日本官方强制六社全部迁移,但在1939年时,因日本人兴建万大水库而迁移到北港溪中游台地,取名为中原社。是北港溪流域与但在眉原溪交会处之川中岛,以集中监视,并将六社合成一社改名为“川中岛社”不得回原籍。

台湾光复后,在台湾省议会的协助下,残余的赛德克人才得以安居。接着改善部落附近的道路,让赛德克人可以平安回家。几次的天灾重创了清流部落。如九二一大地震台风等灾害屡屡重创清流部落。待龙王台风过后,散落在台湾各地的赛德克族人纷纷返乡,让清流部落“重生”。

清流部落景观

[1][2][3]

建筑与展品

雾社事件余生纪念馆
雾社事件余生纪念馆外观门面

“雾社事件余生纪念馆”,是一座二层楼砖石水泥构造,黑白交杂的图腾装饰出特色建筑,以文物与图说等记述当年雾社事件之经过。主要内容为:事件的远因、近因、雾社事件的过程、保护蕃收容所、移居川中岛、归顺式、雾社事件的影响等。

事件的远因:日人之殖民化政策、掠取山地的资源劳役、赛德克人传统狩猎生活与编织经济生产之改变、日人未成功之“合蕃”婚姻政策及“以夷制夷”的策略等。

事件的近因:日方为进行雾社城镇与林业资源的开发多次动员雾社群等道泽群原住民进行工程,频繁的“奉公”影响了原住民自身的农猎时程与收获,而奉公的薪资发放也有欠公平、1930年10月7日的及后续之“敬酒风波”、“理蕃”政策之失、日警之跋扈等。


雾社事件余生纪念馆内外现况

相关页面

外部链接

参考资料

  1. ^ 郭明正 Dakis Pawan. 川中島 ─ 清流部落的歷史沿革 (PDF). archive.is. 2017-10-13 [2017-10-13].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7-10-13). 
  2. ^ {{Cite web|url=http://www.tipp.org.tw/tribe_detail3.asp?City_No=11&TA_No=3&T_ID=78|title=認識原住民族 - 部落介紹|accessdate=2017-10-13|author|date|work=臺灣原住民族資訊資源網|publisher}}
  3. ^ 眉溪、中原 清流部落. archive.is. 2017-10-13 [2017-10-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