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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Tonync/香港维基布告版纷争调停及仲裁委员会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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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讨论已经结束,保留作存档之用。请不要继续留言。

此为非正式讨论,欢迎各方参与,但现阶段暂时无意广而宣之。

起因

user:TYCuser:Thomsonlee两者不断创建标准具争议的条目,后者也顽固地提出不适合的删除。两者屡劝不听,本人对此感到极为厌倦。user:Stewart虽然很用心地想订出具体标准,但我认为此举有点治标不治本。因此,谨建议仿效英文版,建立香港维基布告版的调停委员会甚至仲裁委员会,以解决纷争

先旨声明,现在提出的仅仅限于香港相关条目,如果计划成功则可考虑推广成为维基百科正式政策。

简介

先作简单的定义。现实生活中的“调停”或“调解”,指由第三者劝谕双方平息争端,进行和解。而仲裁指将争执事项交给第三者或法院,进行评断裁决。

在英文维基百科的机制里,调停委员会主席经过公开竞选产生,并会定期更换。调停委员纯粹以中立的第三者身份,协助让双方讨论冷静、公平、务实地进行,并不会发表主观意见,也无实际约束力。

调停假若不成功,则会转介至仲裁委员会处理。仲裁委员会经过公开竞选后,再由“维基阿头”津伯委任而成。仲裁委员会的裁决,轻则劝谕、重则封禁。两极之间的裁决包括禁止个别用户编辑某个、或某类条目等。暂时似乎仍未有裁决后要上诉的个案。

讨论要点

在公开此计划之前,想先听听各位同事(?)的意见。主要是:

  1. 两套是否适用于香港相关页面的争论?如是者该用哪套?
  2. 调停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成员该如何产生?
  3. 用户依然故我,而Wikipedia:回退不过三原则又不适用时,可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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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

我觉得假如只在香港维基布告板成立这个委员会,好像有点“杀鸡用牛刀”的感觉。活跃的香港维基人并不多,委员会人手恐怕也未必足够。 -- Kevinhksouth (Talk) 08:24 2006年2月10日 (UTC)

既然成立委员会不如请多几个管理员解决/调停纷争,香港维基布告板太“细”了,如果套用在整舍中文维基就不错。--者尺 Talk 08:34 2006年2月10日 (UTC)

既然细又怎么请管理员呢?!要请一些未够经验的吗?!--Stewart~恶龙 (讲讲讲!) 00:36 2006年2月21日 (UTC)

仲裁委员会的确有点像“杀鸡用牛刀”,但是找谁来作一般调停呢?两位我都留言过好几次,两位都唔show我。其实我都怀疑我啲语气态度可能有啲问题。可唔可以揾你哋其中一位认吓头,试试沟通?-- tonync (talk) 13:45 2006年2月10日 (UTC)

如果成立仲裁委员会的话,先以调停事件吧。但问题只是他们两位的话为何不直接以封禁用户编辑的权力先呢?而且我认为要成立仲裁委员会应该是整个中文维基百科的事,限权亦不应只在布告版,故以调停委员会先行比较可行。:)-- 14:08 2006年2月10日 (UTC)

因为他们的行为又未到封禁指引话要封禁嘅程度,“回退不过三”都只系封锁条目,而唔系封禁用户。我正系想探讨吓劝谕同封禁之间,有啲咩可行办法。-- tonync (talk) 14:16 2006年2月10日 (UTC)
tonync劝又劝过,我建议又建议过,但我始终的不想要对他们创建条目的权利与自由作什么限制...我是建议既然他们有这种恒心创建条目,何不开设专题直接由他们参与的小组跟进,不过似乎没有什么人看到我的建议 - Wikipedia talk:专题#开设专题的问题--Stewart~恶龙 (讲讲讲!) 00:36 2006年2月21日 (UTC)

热心用户

  • 查实我都有留意两位香港用户,TYC(贡献)创建大量电视条目,近日转而热心欢迎新人,也会与用户交流(不排除选择性地 :-p );Thomsonlee(贡献)创建本港地产条目,现热心将条目提交删除(我觉得问题不大,因为删除列表都是管理员常有监察的,应该不会出乱子)。我觉得都是好的转变,代表某程度上他们渐渐融入维基百科的运作,受其文化感染。况且他们都是希望把身边最熟悉的事物介绍给大家,只是他们忽略了维基百科急需的条目,过于偏重局限于小众或影响力不大的事物。现阶段我觉得他们没有对维基百科构成重大威胁,我觉得可以再观察多一段时间才作决定。--Gakmo, a mergist (Talk) 17:25 2006年2月10日 (UTC)
    • “希望把身边最熟悉的事物介绍给大家”如果是这样那没有什么争论性,但是他们创建了很多难以扩建和发展的条目,一些只有基本的剧集人物名单﹑基本的屋村资料的条目,这些条目不像一般的无谓条目可一见即斩,却像鸡肋般用处不,但弃之可惜,然后带来了一番不必要的争论,像在给我们考试题目一样。当然这还是不能抹杀他们的功劳~--Stewart~恶龙 (讲讲讲!) 00:24 2006年2月21日 (UTC)

个人自白

对不起,要各位等了良久才回复,祈谅。

首先,我想先说本人写条目的局限。由于我不像你们在外国留学,对外地的事物一窍不通,加上我并不具有大专学历,故一些太高深的学问是我不能写的。故此,我只好写一些普罗大众都熟悉的事物。而且,由于本人在初时末熟悉维基百科的运作,但又需要争取编辑次数来“升级”,故以“流水作业”的方法,来编写剧集以及公共屋村条目。但是,由于要在短时间内创建大量条目,加上本人的时间所限,故此只能写出一些基本资料。

同时,你(Tonync)在我的用户讨论页的意见,令我大感不解的是维基百科是一本不断增厚的百科全书,不受纸张版面限制,所以增加新条目是不会影响其他条目的观看,故本人认为“香港中心”之说不合理,而你(tonync)的语气也有点儿想骂人的感觉,教我怎能入耳?

后来,我发现欢迎新人会比创建大量条目来争取编辑次数更容易,所以我转而热心欢迎新人。而随着“维基香港创作奖”的成立,本人不会再以“流水作业”生产般,于短时间内编写大量同一类型的条目,(不过,TVB剧集的条目还是要写,因为剧集的热潮有时效性),但会增加空位及资料,以便记载该剧对外界的回响。而我在将来会尝试多写香港以外的条目,另外会多做版务工作,以增加维基人对维基的兴趣。

还有,维基百科的每个条目都有讨论页,各位可先将一些有关该条目的零碎资料或意见写在讨论页,待我组织好之后才放进条目,这总比要我独自完成一些像“鸡肋”般条目来得好。

最后,多谢各位对本人的意见。--TYC 17:24 2006年2月23日 (UTC)

你好,TYC!没有浸过咸水没有读过大学不见得会妨碍我们编写(我也想去留学~),我们也不是一定要编写高深的学问。只要你定好创作目标,你会发现身边有很多现成材料(报纸、杂志、书、小册子等等),经过耐心阅读、消化,进行综合、改写甚至翻译,就能为维基增添有质量的条目。我推断你所说“升级”的定义是获得维基荣誉,其实专注发展条目质素,比专注条目数量更易令你“升级”,你看维基荣誉及奖励中大多数奖项其实都与提升条目质素和内容有关就知道。题外话,对我来说参与维基是“细水长流”的体验,每天来看看,不一定会写条目,总觉得维基是很好的发明,汇集大家一起创作,杂牌军也好、专家也好,谁也可以编写,是很好的理念,对我来说是很好的体验,i'm lovin'it :-p enjoy!--Gakmo (Talk) 23:03 2006年2月23日 (UTC)

Thomsonlee

到目前为止,中文维基应该还没有审裁机制,所以我想将 User:Thomsonlee 这个人直接提到仲裁委员会处理。由我开始较积极参与的时间开始,就发觉他滥提删除只会有增无减,完全无丁点意图改善。最近的煲仔菜更加过分,连别人的 inuse 模板和内容也统统抹杀掉;之前也试过将我正在改善的内容在不通知我的情况下将页面永久删除。

我觉得他这样的目的已经不是要别人动怒,而是作为一种自我安慰、享受的方式,以这种途径获取快感,接近心理病态多于别的目的。可以看看他的贡献页面内容,他的主要贡献方式就是删除别人的页面,相信也不用说他的 talk page 内容有些什么了。而且他每提一个删除,就不知要多少人去花时间处理,这些被浪费了的时间可以用来写多少有用的东西,我也不敢估计。

所以如果可能的话,我想提交将他的编辑职务暂停半年并加以观察,看看半年的表现再决定他的去留。否则再这样下去,只会造成更多破坏而已。 AbelCheung 23:38 2006年9月15日 (UTC)

另外,如果题材不宜公开讨论的话,可以在我的 user page 里制作 subpage,并通知我连结在哪里。谢谢! AbelCheung 23:49 2006年9月15日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