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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讨论:Elmer~zh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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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g 10:48 2006年9月8日 (UTC)

条目侵权删除请求:通知

欢迎参与中文维基百科。我注意到,您所发表的条目楢山节考可能转贴了未经GNU自由文档许可证协议下发布的网站内容,因而可能侵权的内容已被隐藏。希望您能理解:即使标明出处,只要未获原作者授权还是属于侵犯他人版权的。您可以阅读版权常见问题解答了解原因。

但是请不要担心,您还能够挽救您的作品。如果您确实转贴了别人的作品,请在“临时子页面”用自己的语言将文章的主要内容写下即可。不需要很长的篇幅,两至三行的小作品已经是对维基的不小贡献。如果您是文章的作者,您可以到文章的讨论页或者当天的侵权审查里提出自己的意见。下次创建新条目的时候,希望您能继续以原创、或翻译其他语言版本的维基百科作为编写守则。谢谢您的合作,希望能再次见到您的贡献。 --Wing 10:48 2006年9月8日 (UTC)

条目侵权删除请求:通知

欢迎参与中文维基百科。我注意到,您所发表的条目高老头可能转贴了未经GNU自由文档许可证协议下发布的网站内容,因而可能侵权的内容已被隐藏。希望您能理解:即使标明出处,只要未获原作者授权还是属于侵犯他人版权的。您可以阅读版权常见问题解答了解原因。

但是请不要担心,您还能够挽救您的作品。如果您确实转贴了别人的作品,请在“临时子页面”用自己的语言将文章的主要内容写下即可。不需要很长的篇幅,两至三行的小作品已经是对维基的不小贡献。如果您是文章的作者,您可以到文章的讨论页或者当天的侵权审查里提出自己的意见。下次创建新条目的时候,希望您能继续以原创、或翻译其他语言版本的维基百科作为编写守则。谢谢您的合作,希望能再次见到您的贡献。 --Wing 13:41 2006年9月14日 (UTC)

!olleH

 您好,Elmer~zhwiki! 希望您对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条目多些贡献。

欢迎您的维基人是:囧……查理大叔 In Wikipedia (留言) 2009年10月2日 (五) 02:26 (UTC)[回复]


您创建的条目可能侵犯版权

欢迎参与中文维基百科。您所发表的条目“李京盛”可能转贴了未经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CC-by-sa-3.0)或GNU自由文档许可证(GFDL)协议发布的网站内容,由于这有可能侵犯版权,内容已经隐藏了。即使已标明出处,但如未获原作者授权以CC-by-sa-3.0转载内容,仍是属于侵犯版权的。维基百科不能收录侵权内容,请您理解。

不过您还是能够挽救那篇条目的。您可以在“临时子页面”用自己的话改写文章内容。如果您持有异议或疑问,您可以到文章的讨论页、或当天的侵权审查页提出说明。希望您创建新条目时能秉持原创翻译其他语言版本的维基百科来作为编写守则,切勿抄袭。谢谢您的参与,也期待能再次见到您的贡献。—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2月18日 (五) 17:03 (UTC)[回复]


Talk:李京盛快速删除通知

您好,你创建的页面被认为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已被提出快速删除。

若您认为这个通知被错误地放到了这里,您可以将{{hangon}}放置到被提删页面的顶部(但放置到快速删除模板的下面),并在讨论页阐明您的观点。但是,一旦条目被加入快速删除模板,只要条目满足快速删除的标准,它便可能立即被删除。请您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但也请您大胆改善条目,以使其尽量满足维基百科的方针与指引。在该条目被删除后,您可以联系管理员,询问他们是否可以将被删除前的条目通过邮件发送给您,便于您未来重新编写条目。 --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09年12月20日 (日) 16:47 (UTC)[回复]


Talk:邢鲲快速删除通知

您好,你创建的页面被认为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已被提出快速删除。

若您认为这个通知被错误地放到了这里,您可以将{{hangon}}放置到被提删页面的顶部(但放置到快速删除模板的下面),并在讨论页阐明您的观点。但是,一旦条目被加入快速删除模板,只要条目满足快速删除的标准,它便可能立即被删除。请您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但也请您大胆改善条目,以使其尽量满足维基百科的方针与指引。在该条目被删除后,您可以联系管理员,询问他们是否可以将被删除前的条目通过邮件发送给您,便于您未来重新编写条目。 --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09年12月20日 (日) 16:47 (UTC)[回复]

Shizhao罢免案现进入投票期。Squirrelpak (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18:59 (UTC)[回复]

诚邀阁下参与琉球/冲绳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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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0日 (五) 09:5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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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3日 (四) 01:3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