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请求保护页面/半保护存档/2009年1月-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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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立政治大学

理由:不具名IP用户不断添加违反百科中立性要求的文字,两个章节被挂上中立性问题模版后,又被以“社会普遍认知”的理由回朔取消,显然,这个理由不能凌驾百科全书的规章与方针,因此请求半保护。--XDman (留言) 2009年1月31日 (六) 11:23 (UTC)

半保护三个月,三个月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J.Wong 2009年1月31日 (六) 13:38 (UTC)

黑客帝国

解除保护后再被加入相同的多余连结。-Evers (留言) 2009年1月28日 (三) 17:45 (UTC)

半保护三个月,三个月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J.Wong 2009年1月28日 (三) 19:05 (UTC)

明光社

请求理由: 频繁破坏。例如: 有网友在此条目加入“恐怖主义”或“恐怖组织”的分类。 好明显明光社不能属于“恐怖主义”或“恐怖组织”的分类。 --Yym1997 (留言) 2009年1月28日 (三) 06:13 (UTC)

备注:“恐怖主义”的编辑争议发生于二十余天前,近期尚没有发生。另请把最新请求置于最顶。--KEGNS 2009年1月28日 (三) 06:29 (UTC)
已将请求调整到了合适的位置,即现在此处。请阁下留意此条目,再遭破坏,当予保护。--KEGNS 2009年1月28日 (三) 12:23 (UTC)

(!)意见究竟有谁可以编辑这个页面﹖保护了这个页面,连正常的修改都做不到。(请管理员去讨论页看看,堆积了的修改是否放行﹖)—图门县候补知县 (留言) 2009年2月22日 (日) 10:02 (UTC)

中华民国行政区条目:台北县

理由同下,尝试与其沟通与“中华民国”国名在政治性条目的使用是符合先前共识,但仍遭无理由回退,且违反3RR,故请求半保护。—Will74205 (留言) 2009年1月18日 (日) 10:54 (UTC)

自动确认用户与匿名用户之间的编辑战予以 全保护一个月,一个月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另烦请把取得共识的页面链接贴出,以便管理员确认。--KEGNS 2009年1月18日 (日) 12:46 (UTC)
这个条目一直放在那边好好的,但是这位Will74205用户就是刻意要加入政治性的名词,理由和把中国大陆or大陆改成中华人民共和国or中国一样,只会造成编辑战,先引起编辑战再来请求保护,不如一开始就不要引起纷争。请管理员约束一下这位自动确认用户吧。--118.168.87.116 (日) 16:10 (UTC)
请参见Wikipedia:命名常规 (中文)#政治中立观点

同样地,如果“中华民国”一词是较为准确的话,“台湾”一词也不应使用,特别是在命名与中华民国政府、法律或政治有关的条目时。我们选择这么作是为维护维基百科的中立性,对于现存于台湾的统独之争,我们仅以现实上存在的政府名称来称呼现实统治台湾、澎湖、金门、马祖的政府。

Will74205 (留言) 2009年1月18日 (日) 19:17 (UTC)

这里不是让两位讨论及达成共识的地方,其两位到台北县的讨论页面继续讨论。谢谢!—Altt311 (留言) 2009年1月18日 (日) 19:24 (UTC)
(!)意见,您贴出的并非共识或指引而是提议,也并不应该成为编辑战的理由。--KEGNS 2009年1月18日 (日) 19:31 (UTC)

中华民国行政区条目:楠梓区左营区鼓山区三民区苓雅区新兴区 (高雄市)前金区

履次被IP用户回退,尝试与其沟通与“中华民国”国名在政治性条目的使用是符合共识,但仍无效,故请求半保护这些条目。—Will74205 (留言) 2009年1月16日 (五) 06:25 (UTC)

反对,Will74205执意在各条目加入“中华民国”意图挑起纷争,却借口请求保护,反对他人进行编修。123.192.150.167
备注:下次请双方注意沟通协作,并且回退时注意回退不过三。--KEGNS 2009年1月18日 (日) 04:34 (UTC)

香港轻铁路线、各路线页面、Template:港铁路线及服务

IP用户执意忽视社群共识分拆各路线成为独立条目,故申请将以上页面半保护。—Altt311 (留言) 2009年1月15日 (四) 12:07 (UTC)

拒绝︰暂且无此必要,三日以来已再无强行分拆。请阁下再作监视,再有破坏时再作申请,当予保护。—J.Wong 2009年1月18日 (日) 02:33 (UTC)

方言保护

被IP用户大量删除文章,请求半保护,出现编辑战,请先恢复到最多字数的一页 —大嚤王 2009年1月7日 (三) 08:35 (UTC)

已由User:Gzdavidwong于2009年1月7日 (三) 09:39 对此施以三个月的半保护。—J.Wong 2009年1月7日 (三) 09:40 (UTC)

童话枪手小红帽百变之星

多次被IP用户持续加入个人网站链接,经劝阻无效,故请求半保护。—T.A 白河(Talk - Mail) 2009年1月6日 (二) 13:36 (UTC)

两条目皆 半保护三个月,三个月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KEGNS 2009年1月6日 (二) 13:45 (UTC)

兰屿

被持续性刊登广告,从2008年5月31日开始被"永业机车行"刊登广告("交通"项下),将之撤销后,"永业机车行"又重刊广告,这种行为出现至少4次已上,2009年1月2日再犯. 该人之行为持续达7个月, 故建议至少保护半年.—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Tree.tw对话贡献)于2009年1月3日 (六) 15:39加入。

半保护六个月,六个月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J.Wong 2009年1月3日 (六) 15:42 (UTC)

谢谢! 辛苦了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Tree.tw对话贡献)于2009年1月3日 (六)加入。

黄子华

连岳

被ip用户加入违反Wikipedia:生者传记的内容,请半保护一个月。--KEGNS 2008年12月11日 (四) 04:32 (UTC)

已完成Ben.MQ 2009年2月17日 (二) 13:10 (UTC)

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

匿名用户进行破坏性修改,申请半保护。—— yunner ~找我算账~ 2009年3月23日 (一) 16:08 (UTC)

拒绝,由于目前为止仍是一次性的破坏,考虑到保护会窒碍其他新用户及IP用户编辑该条目,暂先不予保护。并请阁下予以监察,如再有破坏的情况出现,请上报至此,当予保护。—J.Wong 2009年3月23日 (一) 16:19 (UTC)

南冈山车站

IP用户屡次加入无法查证的内容,经沟通无效,故请求半保护。—Will74205 (留言) 2009年3月21日 (六) 20:15 (UTC)

半保护三个月,三个月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KEGNS 2009年3月22日 (日) 05:30 (UTC)

河洛人

页面被IP用户改回旧条目,为避免IP用户持续干扰,请求半保护。--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3月20日 (五) 15:59 (UTC)

拒绝,保护并非用以作出预防。请继续作出监视,当再有破坏时,请提报至此,当予以保护。—J.Wong 2009年3月20日 (五) 16:17 (UTC)
IP用户再次重定向至旧条目,于具名用户更正后,再三被重定向,请求半保护。--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3月21日 (六) 03:59 (UTC)
半保护两周,两周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KEGNS 2009年3月21日 (六) 04:47 (UTC)

Talk:河洛人

IP用户第二次重定向至旧条目,并对人警告“不要擅自移动”,因此请求半保护。--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3月21日 (六) 03:59 (UTC)
拒绝,讨论页是重要的沟通场所,若非遭受破坏,怒难从命。另外,请阁下也尽力与这位用户展开讨论,减少他于保护获自动解除后再施故技。讨论才是治本之法。—J.Wong 2009年3月21日 (六) 05:09 (UTC)
的确--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3月21日 (六) 05:21 (UTC)

刘德华

页面被IP用户改的莫名其妙,而且明显是带有个人攻击性(参见该条目历史编辑),为防止继续出现此情况,请求半保护。佳佳和莉莉 (留言) 2009年3月20日 (五) 14:14 (UTC)

半保护三个月,三个月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Ben.MQ 2009年3月20日 (五) 14:59 (UTC)

康泰旅行社

被IP用户频繁破坏,不断在该题目加入主观及无理的个人意见。--Wing1990hk (留言) 2009年3月20日 (五) 09:50 (UTC)

半保护三个月,三个月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下一次请于顶部提出申请。—J.Wong 2009年3月20日 (五) 09:56 (UTC)

长春围城

被IP用户频繁破坏,我无意与其进行无休止的编辑战,且该人观点已经发表在讨论页,请求半保护。佳佳和莉莉 (留言) 2009年3月19日 (四) 11:34 (UTC)

半保护一个月,一个月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Advisory 2009年3月19日 (四) 11:43 (UTC)

新干线0系电联车

被IP用户繁简破坏,要求半保护—Altt311 (留言) 2009年3月11日 (三) 02:48 (UTC)

半保护两周,两周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J.Wong 2009年3月11日 (三) 04:07 (UTC)

Wikipedia:非原创研究Wikipedia:可供查证

近日被新用户(3月6日注册)大幅修改,恐怕会影响该等草案成为正式方针的讨论,故请求半保护。--Mewaqua 2009年3月7日 (六) 14:51 (UTC)

备注:,据善意推定,大幅修改不应视其为破坏或有心编辑战。双方可不急于回退而先行沟通,目前任何人应可对准方针作建设性修改,以上为个人意见,谢谢。--KEGNS 2009年3月7日 (六) 15:14 (UTC)
我质疑注册还不到48小时的新用户,对中文维基百科究竟有多大认识?他对草案的修改恰当吗?如果是旧用户开新傀儡,则动机何在?--Mewaqua 2009年3月7日 (六) 15:21 (UTC)
备注::半保护不应用于对破坏的预防(全保护可以)—Ben.MQ 2009年3月7日 (六) 15:28 (UTC)

1984年

多次被加入不知名人物。先前此条目就曾因相同的破坏被保护,现再次申请保护。—Cp111 (留言) 2009年3月4日 (三) 07:36 (UTC)

半保护三个月,三个月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KEGNS 2009年3月4日 (三) 07:45 (UTC)

Template:User Windows XPTemplate:User_MSOFFICETemplate:User_GoogleTemplate:User_Yahoo

被新用户破坏(用户框使用合理使用图片、去除模板分类等)--KEGNS 2009年3月4日 (三) 07:00 (UTC)

邓肇坚维多利亚官立中学

被新用户多次加入大量争议内容。--—不知所 2009年3月3日 (二) 10:16 (UTC)

半保护一个月,一个月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Advisory 2009年3月3日 (二) 10:21 (UTC)

云起

再三被用户Hi kenny讨论 | 贡献)破坏,回退后又被破坏。—Cp111 (留言) 2009年2月26日 (四) 08:34 (UTC)

注:该用户破坏特征是将条目原有段落复制后再把复制段落加入条目,形成多余内容,有时则加入不文雅文字。—Cp111 (留言) 2009年2月26日 (四) 08:49 (UTC)
半保护三个月,三个月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KEGNS 2009年2月26日 (四) 09:26 (UTC)

澳大利亚

请求半保护。IP用户持续增删零碎内容,被其他用户回退后又再加上。该情况已持续数日。---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2月26日 (四) 03:27 (UTC)

半保护三个月,三个月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J.Wong 2009年2月26日 (四) 03:41 (UTC)

香港铁路有限公司

请求半保护。IP用户持续加入琐碎内容扩充页面,被其他用户回退后又再加上。这个情况已持续数月。-Xavier Fung (留言) 2009年2月25日 (三) 15:07 (UTC)

备注::ip用户已将争议内容自行移除。--KEGNS 2009年2月25日 (三) 15:16 (UTC)
问题是有IP用户热心地不断加入内容,条目已经非常长及累赘。加上近日有其他维基人不同意该IP用户的修改,但该IP用户似乎只喜欢在修改摘要内否定其他用户贡献。我查看过,似乎维基也没有任何“指引”去正面处理过分热心的非用户修改。我已在该条目的讨论页、香港维基人报告板及该IP用户的讨论页要求先进行讨论再修改,如果在一定时间内没有正面的回复,我认为还是需要作出半保护。- Xavier Fung (留言) 2009年3月1日 (日) 16:54 (UTC)

学警狙击

备注::半保护不适用于预防将来可能出现的破坏,请继予监视。--KEGNS 2009年2月25日 (三) 05:15 (UTC)

FRESH光之美少女!

请求半保护,出现IP编辑战,近几天的编辑都是退回他人的编辑--訚有希 (留言) 2009年2月23日 (一) 04:01 (UTC)

半保护三个月,三个月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KEGNS 2009年2月23日 (一) 04:20 (UTC)

秃头

被持续破坏,故申请半保护。—Cp111 (留言) 2009年2月22日 (日) 03:30 (UTC)

半保护一个月,一个月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J.Wong 2009年2月22日 (日) 03:39 (UTC)

迅雷

在上次半保护过期后原IP破坏者再次破坏--Liangent留言 2009年2月20日 (五) 14:13 (UTC)

半保护3个月,3个月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Ben.MQ 2009年2月20日 (五) 14:17 (UTC)

1980年文学

这几天不断有IP用户加入废话(如[8]),故请求半保护。--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2月20日 (五) 12:24 (UTC)

半保护三个月,三个月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KEGNS 2009年2月20日 (五) 12:36 (UTC)

Mobile01

加入不恰当的外部链接。--—『Skjackey tse』 2009年2月8日 (日) 15:31 (UTC)

半保护三个月,三个月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KEGNS 2009年2月8日 (日) 16:02 (UTC)

吴映洁

多次被IP用户及新用户删除内容或加入后援会的外部链接,请求半保护。--Minilolly (留言) 2009年2月8日 (日) 02:18 (UTC)

半保护3个月,3个月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J.Wong 2009年2月8日 (日) 04:32 (UTC)

第75游骑兵团

清空条目[9]Ben.MQ 2009年2月7日 (六) 15:04 (UTC)

半保护三天,三天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7日 (六) 15:17 (UTC)

冈田将生

用户不断在该题目加入不恰当的外部链接。--—『Skjackey tse』 2009年2月7日 (六) 07:59 (UTC)

半保护三个月,三个月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J.Wong 2009年2月7日 (六) 08:20 (UTC)

毒男

用户Lch2006不断在该题目加入主观及无理的个人意见。 --Galla (留言) 2009年1月31日 (六) 10:34 (UTC)

半保护三个月,三个月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J.Wong 2009年2月1日 (日) 07:40 (UTC)

高登讨论区

用户Lch2006不断在该题目加入主观及无理的个人意见。 --Galla (留言) 2009年1月31日 (六) 10:34 (UTC)

拒绝:lch2006 只加入了一次,并未构成不断加入。如再有发生,请报告至此,当予保护。—J.Wong 2009年2月1日 (日) 07:40 (UTC)


王建民

屡遭匿名ip回退内容,请求半保护。该匿名ip执意加入个人资料,但参考英文、中文维基体育人物条目后,可不必放置。-Stargate 2009年3月27日 (五) 08:28 (UTC)

半保护三个月,三个月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J.Wong 2009年3月27日 (五) 09:15 (UTC)

满洲国

我无意与Begantrue先生发生广泛的编辑战,盖因其所作的修改乃对稳定页面的破坏,并有“唯”“单方面”等违反中立性的词语,请将此条目半保护。佳佳和莉莉 (留言) 2009年3月25日 (三) 07:07 (UTC)

全保护一个月,一个月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KEGNS 2009年3月25日 (三) 07:27 (UTC)

中国人民解放军

出现编辑战,既然各方无法取得共识,请求半保护,该争议已提交讨论。佳佳和莉莉 (留言) 2009年3月25日 (三) 01:55 (UTC)

全保护J.Wong 2009年3月25日 (三) 04:17 (UTC)

台北松山机场

IP用户执意以强烈字词重复叙述已在原先版本充分表达的观点,故请求半保护。—Will74205 (留言) 2009年2月15日 (日) 16:34 (UTC)

User:Alexsh全保护处理。--KEGNS 2009年2月15日 (日) 17:29 (UTC)

基于以下理由,你们的回退及保护明显属于滥权行为:

  1. 错别字:回退及保护的版本有明显的赘字。
  2. 引用济日报社论及砍除失效连结应视为正常编辑,但连这部分都回退。
  3. 更改过后的版本显然比原来的版本更合逻辑、更为清晰,以“主观意识”为由回退及保护说服力严重不足。

由理由1,2可见回退者及锁文者很明显的没有仔细检视内容、滥用回退及锁文的权力,而你们对修改内容包括“主观意识”的指控也非合理指控。 118.168.30.135 (留言)匿名者

因为ip用户和自动确认用户屡次互相回退,即发生编辑战而进行全保护没有问题。请至Talk:台北松山机场发表意见。--KEGNS 2009年2月17日 (二) 06:13 (UTC)

该说的已经在该处说了很多次!某些人屡次保护可是错别字!请先比较每个版本的差异再决定要保护那个版本:真正比较后就可以知道,就算不认可新版、旧版也不应该保护。

这种回应跟踢皮球差不多! 118.168.30.135 (留言) 2009年2月17日 (二) 07:15 (UTC)匿名者

希望你能够仔细观察这些人的作为及讨论内容再予以回应,该版本并不合宜的原因已经在Talk:台北松山机场说了,但是他们完全不予讨论就只会回退与保护!若不能在该处解决,我怎么会在其他地方抗议呢? 61.217.214.160 (留言) 2009年2月18日 (三) 13:53 (UTC)匿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