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陂头会议旧址
“二七”陂头会议旧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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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 |
分类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时代 | 1930年 |
编号 | 7-1757-5-159 |
认定时间 | 2013年3月 |
“二七”陂头会议旧址位于中国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文陂乡渼陂村,2013年被列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30年2月7-9日,毛泽东在陂头召开红四军前委、红五、六军军委和赣西、赣南、湘赣边特委联席会议,会议通过了第一部土地法,确定了赣西南党和革命武装的工作方针和主要任务,选举产生了毛泽东为书记的共同前委。[1]
一同列入保护的还有富田镇奁田村的公略中心县县委旧址、公略中心县苏维埃政府旧址(存性堂)、公略中心县苏维埃政府旧址(尊善堂);富田王家村的南禅寺苏区中央局总部旧址、南禅寺苏区中央局会议旧址、苏区中央局警卫连旧址(富田钟山民居)等。[2]
参考文献
- ^ 吉安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简介(第7批)— “二七“会议旧址. [2017-1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1-07).
- ^ 青原区2016年度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维修保护工程. [2017-1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