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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段曲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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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段体(Ternary Form),又名三部曲式ABA曲式,是音乐作品中最常见的乐曲形式,最简单的定义是由两个同等重要的结构(乐理上称为“A段”和“B段”),组成了一个具有三个“段落”的曲体,其中第一及第三段可以是完全相同或 近乎所有相同的内容,第二段则和第一段形成出强烈对比,形成了“A-B-A(或 A')”的构造[1]。其他类型的三段体皆以此基础上再加以扩展和变化。例如在回旋曲中,首尾皆为同一乐段(即A),而中间的B段则包含多个由新乐段及A段交替而成的结构。

在古典音乐范畴中,有不少曲种都是以三段体形式所写成,包括有小步舞曲谐谑曲进行曲、甚至早至巴洛克时期的返始咏叹调(Da Capo aria)也是典型的三段体结构作品。

三段体可以再细分为单三段体(simple ternary)和复三段体(compound ternary)。单三段体中的每一个部分都是一个单独的乐段。而复三段体中,A段和B段可以再分拆为一个独立的三段体(亦容许为二段体)。

外部链接

参见

参考文献

  1. ^ Ebenezer Prout (1893). Musical form. London: Augener & 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