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辰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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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辰骏(1690年5月3日—1759年1月13日,康熙二十九年三月二十五日-乾隆二十三年十二月十五日),原名刘果行勷劬问松江苏省常州府武进县(今属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邑庠生出身,荐举贤良方正,授户部主事,在山东司学习行走。

钦命陕西宣谕化导使,随后留在陕西以知县任用。

雍正十二年(1734年),补授福建延平府将乐县知县。

十三年(1735年),敕授文林郎

乾隆元年(1736年),调福建闽县知县。

五年(1740年),丁母忧

八年(1743年),捕授福建南平县知县。

十年(1745年),丁父忧。

十四年(1749年),补授四川成都府成都县知县,因闽县任内造册迟延,部议革职。后以县丞用。

十六年(1751年),补侯官县县丞

十七年(1752年),以县丞调署台湾府台湾县知县[1]

十八年(1753年),补台湾府彰化县知县[2]

十九年(1754年),署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3]。 有敕命一道。

家庭及关连

刘辰骏为武进西营刘氏第十三世。

妻室

  • 正室:岳氏,监生考授州同岳炳霱之女,敕封孺人。
  • 无侧室。

子女

有一子三女:

注释及参考资料

  1. ^ 宫中档,乾隆十七年八月廿二日,闽浙总督喀尔吉善等奏请以曾曰瑛补台湾府知府折
  2. ^ 任内在县衙内修建天后庙堂。开放彰化义冢自由安葬(《台湾通史》卷二十一)。
  3. ^ 《淡水厅志》:“善听断,胥役舞弊者,惩治不稍假。”
官衔
前任:
鲁鼎梅
福建省台湾府台湾县知县
乾隆十七年(1752年)署任
继任:
章士凤
前任:
王鹗
福建省台湾府彰化县知县
乾隆十八年(1753年)上任
继任:
吴士元
前任:
王鹗
福建省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
乾隆十九年(1754年)署任
继任:
王锡缙
前任:
吴士元
福建省台湾府彰化县知县
乾隆十九年(1754年)回任
继任:
傅尔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