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北山院摩崖造像及刻经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北山院摩崖造像及刻经
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
时代唐代宋代
编号321
认定时间2012年7月16日

北山院摩崖造像及刻经位于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唐至宋。2012年7月16日公布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

北山院摩崖造像及刻经位于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魏城镇先锋村的北山上,现存造像14龛,并刻有《般若金刚波罗密多心经》和《佛顶尊胜陀罗尼经》两部经典。北山院造像龛型以方形龛为主,造像题材有弥勒佛、观世音、地藏与十王等,保存状况较好。地藏与十王经的内容在民间有广泛影响,尤其是地狱与十王的概念流传很广,魏城北山院的这龛造像不但刻出了十王的内容,人物刻画生动,还将十王名称一一标出。北山院摩崖造像及刻经是研究宋代四川特色佛教造像形成原因和风格源流的重要材料。1985年,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2]

注释

  1. ^ 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号,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为有效保护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进一步巩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于2012年7月核定公布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组织开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以下简称《简介》)的编制工作。该《简介》在专家审核和征求各地文物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已由我局核定。现将《简介》印发全省,请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护管理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及时完善本辖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基础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2.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484处),现予公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