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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组成部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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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直属特设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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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直属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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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部门管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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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派出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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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直属事业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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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科学技术局挂外国专家局牌子;工业和信息化局挂无线电管理局牌子;民政局挂社会组织管理局牌子;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挂海洋局牌子;商务局挂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牌子;文化和旅游局挂广播电视局、文物局牌子;卫生健康委员会挂中医药管理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挂金融管理局牌子;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挂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挂营商环境办公室牌子;市人民政府参事室挂文史研究馆牌子 |
天津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领导和管理某一方面的行政事务,行使特定的国家行政权力,其行政首长均为天津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目前,天津市人民政府设置2个派出机构。
现行天津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序列
- 天津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 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局[1]
参考文献
- ^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津政发〔2009〕24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09年05月28日,实施日期:2009年05月28日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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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直属特设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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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部门管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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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派出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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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直属事业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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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科学技术局挂外国专家局牌子;工业和信息化局挂无线电管理局牌子;民政局挂社会组织管理局牌子;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挂海洋局牌子;商务局挂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牌子;文化和旅游局挂广播电视局、文物局牌子;卫生健康委员会挂中医药管理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挂金融管理局牌子;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挂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挂营商环境办公室牌子;市人民政府参事室挂文史研究馆牌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