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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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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县中华民国陕西省名。

历史

民国十八年(1929),经南京国民政府内政部批准,在朝邑县东河滩地设平民县。辖域分布在当时朝邑县永济县之间的黄河两岸,为“跨河县”。平民县在河东之地共有八村,分别是大庆关北街(县城驻地)、正街、南街三村和古家寨、东郝家庄、西郝家庄、王家庄、严家庄。[1]民国二十二年(1933),黄河东流永济故道,老大庆关县城陷入河心。民国二十五年(1936),政府将县城迁往河西的河滩荒地新建平民镇[2]1948年10月6日(农历九月初三),中共平朝工委领导朝邑县保警大队和常备大队起义,7日解放平民县城(史称平朝起义、九三起义),配合了西北野战军进行的荔北战役[3]1950年5月,平民县并入朝邑县。原县城今为大荔县平民镇[4]

注释

  1. ^ 陈凯华:“消失在黄河下的县城——民国平民县设县之始末 ”,来源:大荔县人民政府网,2016-3-17。
  2. ^ 李大海:《政区变动与地方社会构建关系研究》,陕西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
  3. ^ 王小民:“平民县城的三次解放”,来源:大荔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19-11-18
  4. ^ 《大荔县名史话》,来源:大荔县政府办网站 发布时间:2018-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