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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岛佳苗连续骗婚杀人诈财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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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嶋佳苗连续骗婚杀人诈财事件、首都圈连续可疑死亡事件(日语直译)
位置 日本东京都青梅市千叶县野田市埼玉县富士见市
日期2009年1月30日-31日、2009年5月15日、2009年8月6日
目标结婚活动中认识的男性
类型一氧化碳中毒致人于死地
武器蜂窝煤
死亡3(包括未起诉事件则有6人)
受害者男性(53岁)
男性(80岁)
男性(41岁)
主谋木嶋佳苗(日语:木嶋佳苗,在狱中结婚后改姓为土井)
动机诈财杀人
首都圈连续可疑死亡事件
木嶋佳苗连续骗婚杀人诈财事件
结婚活动杀人事件
公诉机关埼玉地方检察厅日语さいたま地方検察庁
公诉日期2010年2月22日
被告人木嶋佳苗
公诉罪名杀人罪日语殺人罪 (日本)诈骗罪、诈骗未遂罪日语詐欺罪盗窃罪日语窃盗罪
审理法院埼玉地方法院日语さいたま地方裁判所(一审)
东京高等法院(二审)
日本最高法院(终审)
宣判日期2012年4月13日(一审)
2014年3月12日(二审)
2017年4月14日(终审)
宣判结果死刑(一审)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终审)
其他
调查机关埼玉县警察日语埼玉県警察警视厅千叶县警察日语千葉県警察

木嶋佳苗连续骗婚杀人诈财事件,又称首都圈连续可疑死亡事件(日语:首都圏連続不審死事件),是发生于日本,名为木嶋佳苗(日语:木嶋 佳苗,1974年11月27日出生)的女子利用结婚名义接近被害男子而谋财害命的多宗事件。此案曝光于2009年,经调查后木嶋佳苗被埼玉市地方法院日语さいたま地方裁判所诈欺、诈欺未遂、偷窃杀人等多项罪名起诉[注 1],经过三审于2017年由最高法院驳回上诉、死刑定谳。

由于此案系假藉结婚活动所犯下的各种罪行,在日本亦称为“结婚活动杀人事件”、“婚活大量杀人事件”、“婚活连续杀人事件”。

案发经过

2009年8月6日,埼玉县富士见市月租停车场内的车辆内发现一具41岁男子C的遗体,死者的死因为烧炭导致一氧化碳中毒;但由于此案不像自杀、且具有多处疑点,埼玉县警察认为有可疑,着手调查。[1]

埼玉县警察调查后锁定死者的女友木嶋佳苗为嫌疑犯,进一步调查后发现当年34岁、无固定住所及工作的木嶋佳苗除了C以外,当时与过去曾有多位情夫,其中不少人非正常死亡。埼玉县警察依此断定此案为假藉结婚名义的谋财害命,9月25日以涉嫌诈骗逮捕木嶋佳苗,同时还查获她从同居的40岁千叶县男子手中骗取450万日圆。[2]

至2010年1月,木嶋佳苗因涉嫌连续七次诈骗再度被捕,警方遂以涉嫌诈骗及谋杀等原因深入调查木嶋佳苗;同年2月22日,检方以木嶋佳苗涉嫌谋杀男子A正式起诉她;连同过往的窃盗罪及诈骗罪,这是木嶋佳苗第六次被起诉。10月29日,木嶋佳苗被控涉嫌杀害一名死于东京都青梅市的53歳男子,再度被捕。检方指木嶋佳苗将该男子杀害后,再布置为死者自杀。检方指出,被害者遗体虽然初步被判定为“自杀”,却没有经过解剖程序,在缺乏死因根据的情况下,此案的立案相当不寻常。

受害者一览

重大命案

千叶县松戸市的70岁男子命案
2007年8月,千叶县松户市70岁男子死于家中浴室,死因不明。
死者生前交付给木嶋佳苗的金钱共计约7400万日圆。
东京都青梅市的53岁男子A命案(已起诉)
东京都青梅市的53岁男性上班族A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死亡推测时间落在2009年1月30日至1月31日间,但2月4日才被发现。
A的账户留有在他死亡前不久转账1700万日圆到木嶋佳苗账户的记录。
千叶县野田市的80岁男子B命案(已起诉)
2009年5月15日,千叶县野田市的80岁男性B死于家中,遗体所在的和室附近发现数个遗留的木炭,死因研判为一氧化碳中毒,其后住家发生火灾,全部烧光。
B的父亲是知名画家,之前B家中的父亲画作遭窃并卖得高价,B没有怀疑木嶋佳苗,反而怀疑自己的亲人;而在B死亡后不久,木嶋佳苗从他的银行账户取出约190万日圆。
东京都千代田区41歳男子C命案(已起诉)
2009年8月6日,东京都千代区的41岁男性上班族C被发现死于埼玉县富士见市月极停车场中的租赁车辆中,死因为一氧化碳中毒。
木嶋佳苗假藉要和C结婚的名义,从C手中取得约470万日圆。
其他
除上述命案,木嶋佳苗被怀疑与两位死亡时间不明的关东男性命案有关。

诈欺、诈欺未遂、偷窃

静冈县的40多岁男子(诈欺罪)
2008年9月至12月间,合计被木嶋佳苗骗走130万日圆。
长野县的50多岁男子(诈欺罪)
2008年10月至12月间,合计被木嶋佳苗骗走190万日圆。
静冈县的40多岁男子(窃盗罪)
2009年1月10日与木嶋佳苗投宿于饭店时,入睡后钱包被偷取5万日圆。
50多岁男子(诈欺未遂罪)
2009年7月中旬至下旬期间,被木嶋佳苗骗走100多万日圆。
东京都的41岁男子(诈欺罪)
2009年7月24日,被木嶋佳苗骗走400多万日圆。
长野县的50多岁男子(诈欺未遂罪)
2009年8月,被木嶋佳苗骗走约140万日圆。
埼玉县的30多岁男子(诈欺未遂罪)
2009年8至9月间,据说被木嶋佳苗拿走约70万日圆。

嫌疑人相关

诈欺手法
据说木嶋佳苗是个巧言如簧的人,用骗来的钱租下西池袋3丁目月租22万日圆的高级大厦,出入皆以奔驰代步。
此外,木嶋佳苗使用假名“吉川樱”,谎称父亲是东大教授,自己是钢琴老师及营养调理师
札记与小说
木嶋佳苗的札记及小说连载于《女性自身日语女性自身》杂志[3],2015年,角川书店出版其小说《礼赞》(礼讃)。
部落格
2014年1月5日起,支持者帮忙将木嶋佳苗写下的文字更新至部落格上。[4]

开庭审理

涉及木嶋佳苗的刑事案件全由埼玉县地方法院审理,案件包含三件命案、六件诈欺及诈欺未遂案、以及一件窃盗案。

第一次审讯为2012年1月10日,最终判决为4月13日,从1月5日选任裁判员至审理结束耗时近100天,审理时间相当长。

下列三件命案,检察官提出下述状况证据:

三件命案的共同点
  • 三个命案现场烧剩的木炭皆为同一品牌,是木嶋佳苗在蓄意杀人前所购买。
  • 三件命案的被害人最后见到的人都是木嶋佳苗。
A命案
  • A的个人电脑及钥匙从其住家被拿走。
  • 木炭总重量约20公斤,并非由A开车或骑脚踏车运回家中,也查无A租车的记录,木炭也不是A住所附近所购得;此外亦查无A从网上订购的记录。
B命案
  • B生前并无服用安眠药的习惯,但遗体却检出超过常用剂量10倍的安眠药。
  • 遗体喉头理论上应附有因火灾造成一氧化碳中毒的碳粉,但解剖的结果发现喉上几乎没有碳粉附着。
C命案
  • C的死亡现场并无发现租车的车匙,特地在自杀前将车钥弃置他处并不合理。
  • 死亡现场的租用车辆中发现有点炭的火柴棒,却没有找到火柴盒,特地在自杀前将火柴盒丢弃于他处也相当不合理。
  • C的手部并无碳粉附着,也不像有接触过木炭,现场亦并无寻获手套。

木嶋佳苗的辩护律师则以“木嶋佳苗是受死者所托将木炭交给死者,死者的死因或为木岛佳苗提出分手导致死者寻短,或为意外”为诉求,主张木嶋佳苗无罪。[5]

木嶋佳苗在上诉审理判决下来后,在监狱中结婚,改变了姓氏。

2017年4月14日,木嶋佳苗确定死刑,成为日本二战投降后第15位女性死刑犯,日本史上第一位由裁判员判决的女性死刑犯。

脚注

  1. ^ 木嶋被告二つの顔、偽肩書で「婚活」…連続不審死. 読売新闻. 2010-02-01 [2010-02-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2-04). 
  2. ^ 同居男性からも450万円=詐欺容疑の女・連続不審死. 时事通信. 2009-11-03 [2010-02-15]. [失效链接]
  3. ^ 连続不审死事件の木嶋佳苗被告、赤裸々すぎる“私小说” 性の目覚めから売春…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ZAKZAK 2013年10月18日
  4. ^ 木嶋佳苗被告がブログ「拘置所日記」を開設していた!. 周刊文春. 2014-02-26 [2014-04-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4-07). 
  5. ^ 【図解・社会】首都圏连続不审死・木嶋佳苗被告の起诉内容と罪状认否(2012年1月)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时事通信社

注解

  1. ^ 事件编号为“平成21年(わ)第1809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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