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湖工业遗产群
本溪湖工业遗产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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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 |
分类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时代 | 清至民国 |
编号 | 7-1658-5-051 |
认定时间 | 2013年3月5日 |
本溪湖工业遗产群,是一个位于中国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辽宁本溪湖地区矿藏丰富,工业历史久远;日俄战争后,日本人为了经济侵略而成立煤矿企业,先后建立多座工厂,在1905年至1945年掠夺了大批煤炭和钢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这些工厂继续进行生产,但其中的本钢一铁厂到了2008年停止营运,亦有其他工业遗产处于闲置状态。本溪湖工业遗产群在2013年列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遗产群内的建筑物有包括本钢一铁厂旧址区、本钢第二发电厂冷却水塔区、本溪湖煤铁公司总部旧址、本溪湖煤铁公司事务所旧址、本溪煤矿中央大斜井(包括埋葬本溪湖煤矿爆炸死者的肉丘坟)、彩屯煤矿竖井、本溪湖火车站、大仓喜八郎遗发冢、张作霖别墅。
历史
背景:本溪的工业历史
辽宁本溪湖(旧称杯犀湖)地区矿藏丰富,以煤、铁、石灰石生产而闻名,当地工业历史可以追溯至1世纪或之前,当时的本溪湖地区已有烧缸、制瓦等工业活动[1][2]。本溪地区在辽朝时已有从事冶铁者,到了明朝已设有多个铁场设在本溪[1]。清朝定都北京后,以“保护龙脉”为由限制平民进入本溪湖地区,但当地的煤铁实际上未被禁止[2]。1726年(雍正四年),盛京将军噶尔弼进呈奏疏,建议永远禁止在黄波罗峪和开原的打金场开采,但杯犀湖(即本溪湖)的产铁工业是用于为居民生产农具,因此不予禁止[2]。到了清朝末年,陶瓷业随着兴盛的煤铁业而发展起来,令本溪湖地区也成为知名的陶瓷制品产地[2]。
日俄战争至九一八事变
日俄战争期间的1904年,曾在甲午战争为日本陆军担任军需供应商的大仓喜八郎派人沿着安奉铁路进行资源调查,发现了本溪湖煤矿的开采价值;而本溪湖也一度被划入日俄战争战线,遭到日本人占用[1]。为了经济侵略辽东地区,大仓喜八朗的“大仓财阀”在关东总督府批准下侵占本溪湖的煤矿,并把煤田命名为“本溪湖大仓煤矿”;采煤工人数量上升,促进当地商业和手工业的发展[1][2]。本溪湖大仓煤矿在关东总督府批准其成立时被要求为日本供应军需,该企业开始生产后向日本供应磷、硫含量低、具韧性、髙强度的钢铁,以供当地兵器生产和钢铁工业之用[1][3]。在中国方面的压力下,本溪湖大仓煤矿在1911年改为中日合办,中国的股份为国有的官股;但是,日本仍持有主导权,公司矿业部的重要职员皆是日本人,进行重大工程、聘请技师、购买机器交由日本人办理[1][4][5]。同时,“本溪湖煤矿有限公司”因增设炼铁部而改称为“本溪湖煤铁有限公司”[1][6]。公司的年产煤量骤升,从1910年的5.8万吨增加至翌年的12万吨[5]。
本溪湖煤铁有限公司在1911年召开股东会议,决定利用本溪庙儿山(即现在的南芬区一带)的工业资源发展制铁工业,在湖南山北坡脚下一带兴建用于炼铁的高炉;之所以选择这个地带,是因为该处地势平坦,而且交通和用水都颇为方便[1]。及后,本钢一铁厂炼铁车间(当时称为制铁工厂)在1913年开始建设,1915年落成[1]。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完结后,大量廉价的欧美钢材和印度生铁进口至日本,本溪湖煤铁的钢铁产品销售情况极差;尤其是在1922年和1923年,股东几乎不能获发红利[3]。在工厂建成初期,厂内有铁路专用线,用作与安奉铁路的本溪湖火车站接轨[1]。1927年,本溪湖煤铁有限公司员工三度罢工,或抗议收入降低、或抗议监工行径;其中一次,工人袭击公司总部,日方动用守备人员镇压工人,导致24人死、73人伤、逾100人失踪、306人被关押,工人得到全中国人民声援[7][8]。
张作霖在1916年割据中国东北,由此成为本溪湖大仓煤铁的中国股东[1]。1927年,日本人在本溪湖东山为张作霖建成了一座别墅,但他当时已不在中国东北,因此从来没有入住过;这座别墅后来曾经是东北师范大学的校址,最终成为本钢石灰石矿的办公楼[9]。
在1905年至1931年期间,本溪煤铁公司约有2,837名矿工死亡[10]。
日占东北期间
日本在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占领了包括本溪在内的中国东北地区,并对本溪湖地区的煤铁资源进行掠夺性开采。本溪湖煤铁有限公司在日占期间进行了增资和改组各三次,一度更名为“本溪湖煤铁股份有限公司”,规模日渐扩大;但是,公司从中日合办变成名义上由日本与满洲国合办、实际上由日本操控,所有中国员工在事变后遭到日方驱逐[11][12]。本钢第二发电厂冷却水塔在1937年建成,同样与日本掠夺煤铁资源的意图有关[13]。彩屯煤矿竖井始建于随后的1938年2月[14]。为了发展军需工业、从而扩大侵略,日本在1938年另建宫原工厂,大部分参与建厂的工人是被抓来或骗来;这些工人生活极其艰苦,卫生条件恶劣,导致许多工人死于传染病,遗体埋在本钢一铁厂附近,形成一个万人坑[10]。此外,本溪湖煤矿在1941年7月开始使用战俘和犯人作劳动力,大量人死于劳累和饥寒,遗体被扔进南天门万人坑[15]。虽然如此,本溪湖地区的人口随着日本的工业活动而增长,商业、手工业、粮油加工业的发展亦受带动[11]。
在日本进行工业活动的另一边厢,中国共产党奉天特委在1932年11月派出党员李兆麟和侯薪来本溪湖煤矿与工人接触,他们分别化名李烈生和侯维民,小范围地宣扬中共的主张;一个月后,中共派遣化名王子明的党员孙已泰到本溪湖煤矿,他与李、侯二人一起参与组建抗日义勇军[16]。李兆麟又发动工人反抗日本监工,其后中共本溪支部在本溪湖火车站等地张贴标语,呼吁打倒日本人[16]。中国共产党在本溪的地下活动最终未能成功[16]。
1934年,本溪湖煤铁股份有限公司兴建一个公园,里面设有大仓喜八郎的遗发纪念碑[17]。
1942年,本溪煤矿中央斜井发生了一宗严重矿难,造成最少1,327人死亡[a](绝大部分是中国人)、246人受伤,是史上死难人数最高的矿难[7][18][19][20]。是次矿难始于燃气爆炸,日本人在爆炸后为了保存矿井的设备和矿产而停止向井下送风,令大批矿工死于一氧化碳中毒,事后又只救日本工头,不为部分生还中国矿工进行抢救;虽然矿难造成重大死伤,但只有相关企业的炭业部长受追究,处罚是扣减年薪十分之一[15][18]。为了防止工人逃跑、闹事或暴动,日本当局在本溪湖煤铁公司事务所附近、以及本溪湖火车站进行戒严封锁[20]。矿工尸体堆在矿井井口,其后集体埋在一个大坑,并设立墓碑,形成肉丘坟;肉丘坟位于仕人沟,部分尸体后迁至太平沟[10]。
日本在1905年至1945年一直控制着本溪湖煤铁公司,期间掠夺了近2,000万吨优质煤炭、7000吨直接还原铁、逾17,000吨特殊钢;而在日占东北期间的1931年至1945年,本溪湖煤矿共有超过10万名死难矿工[10]。
日占时期结束至今
1945年8月,随着日本投降,本溪湖结束日占时期,本溪湖煤铁公司也由中华民国政府接收[6][13]。在日本战败后,本溪湖煤铁公司的部分员工组成中国共产党临时党,组织纠察队收缴满洲国警察的武器;他们又从本溪湖煤铁公司事务所的地下室发现一批武器,后交予八路军接收,这些工人后被编入东北民主联军[21]。中国共产党接收本溪时,党员在事务所财务室发现煤铁公司的金库,但铁柜空空如也,还有灰尘和蜘蛛网[21]。
第二次国共内战期间的1945年11月,本溪市民主政府接管本溪湖煤铁公司,更名为“本溪湖煤铁总公司”;及后的1946年5月,中国国民党攻占本溪,把公司改名为“本溪煤铁厂矿”[4]。最终,中国共产党在1948年10月夺得本溪[4]。受内战影响的本溪湖煤铁公司业务处于停滞,因为战时的当务之急是让公司在战火中得以保全,而且大部分设备遭到苏联拆走;加上,社会动荡导致民生艰难,罢工运动频繁,本溪湖煤铁公司在战乱期间爆发了12次罢工[4][11]。彩屯煤矿竖井也遭到淹没,不能在内战期间恢复生产[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本溪湖煤铁公司收归国有,易名“本溪钢铁公司”,并恢复生产,其后一度得到苏联支援[4][22]。彩屯煤矿竖井被列入第一个五年计划的重点项目,成为1950年代中国大陆生产能力最高的煤矿竖井,促进本溪煤炭工业的发展[11]。后来,本溪的煤炭工业曾受文化大革命波及,以致本溪和彩屯的煤矿产量未能达到国家计划的要求,其后恢复过来,产量回升[11]。自1958年起,本钢一铁厂一号高炉的利用系数连续30年全国第一,被褒称为“功勋炉”;不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批国产机械设备,包括首批枪械、首门大炮、首辆解放牌汽车、首台汽轮发电机、首颗返回式卫星、首枚运载火箭,均采用了这高炉生产的钢铁作原料[23]。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60年以来,本钢一铁厂为中国生产了近3,000万吨生铁、承担了一半的铸铁用铁生产任务[24]。至于本钢第二发电厂,该厂于1995年完成灰水排放治理工程,不再向太子河排放灰水[25]。
随着时代变迁,本钢一铁厂的设备逐渐老化,不符合现代工业的要求,而且环境保护设施不足,造成严重污染,有些邻近居民甚至不敢打开窗户;政府当局对环境保护的要求提高,而本钢一铁厂的环保设施难以令该厂达标,本钢集团在研究后决定在2008年停止营运铁厂[24]。
结构
整体布局
本溪湖工业遗产群的建筑物有本钢一铁厂旧址区、本钢第二发电厂冷却水塔区、本溪湖煤铁公司总部旧址(又称为“小红楼”)、本溪湖煤铁公司事务所旧址(又称为“大白楼”)、本溪煤矿中央大斜井(包括埋葬矿难死者的肉丘坟)、彩屯煤矿竖井、本溪湖火车站、大仓喜八郎遗发冢、张作霖别墅[21][26]。本溪湖地区煤铁工业遗产的分布高度集中,主体大都位于较为平坦的太子河谷地,但遗址之间的距离较远[4][13]。
本钢一铁厂旧址
本钢一铁厂厂区占地438,700平方米,里面有面积合共为87平方米、各具特点的工业建筑[1]。一号高炉的炉体设备从英国的匹亚逊诺尔斯工厂购入,装料卷扬机、锅炉、鼓风机和发电机则分别购自三所德国工厂;炉容起初为291立方米,在1985年扩大至380立方米。一号高炉的炉体比地面高出83.3米,炉底至炉顶相距66.7米,并设有两个燃气放散筒、上下两排各九个风口、两个放渣口、一个出铁口[1][27]。已完全拆除的二号高炉在1917年建成,由满铁大连沙河口工厂按照一号高炉的工程图来仿制,炉容为306立方米,配备热风炉、除尘器等设备[1]。
铁厂有两个用作机械铸铁的铸铁机,分别从两座单层铸铁厂房垂直伸出室外[1]。这厂房以钢建成,屋顶采用三角形芬克式屋架,设有天窗、半圆弧形出口、两侧各三个拱形门;无柱的室内空间形态简洁,而半圆弧形出口和拱形门则体现早期工业建筑的古典审美取向[1]。铁厂亦有两座结构对称、以钢建成的出铁厂房,同样有天窗和三角形芬克式屋架,首层架空作运输液态铁之用,第二层是出铁场[1]。
本溪湖煤铁公司总部和事务所旧址
本溪湖煤铁公司总部旧址(“小红楼”)采用欧式建筑风格,位于公司的事务所旧址(“大白楼”)旁边[21][26]。本溪湖煤铁公司事务所是公司在其经营规模扩大后建立的,楼高三层,采用日本建筑风格,墙身以白色瓷砖砌成,地面为大理石;事务所的厅堂有一面迎宾镜,大楼里的楼梯有红木制成的扶手[21]。
肉丘坟
肉丘坟是一个长宽各80米、占地6,400平方米的大坑,位于山坡上,坑的外围有一个用石块砌成的大圈;坑内四周堆积了五层装有矿难死者遗体的薄皮棺材,坑中央是烧焦了的碎尸,填满大坑后埋土,前方立下墓碑[10]。
张作霖别墅
张作霖别墅的主体楼有三层,采用日式建筑风格,建筑格局对称;主体楼的楼梯柱呈弧形,以瓷砖砌成,楼梯扶手则是水泥砌筑的镂空设计,每半米有一个圆形镂空图案、以及两根铁柱[9]。主体楼的右方有一座占地约300平方米、以青砖建成、可容纳百多人的舞厅,外貌呈日式风格,内部设计仿照中式的戏园子;舞厅楼高两层,第一层设有舞台和观众席,第二层的面积较第一层小,呈半环形[9]。
保护
本溪湖工业遗产群在2013年被列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此外,本溪湖煤铁公司事务所、东山张作霖别墅也是本溪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21][26]。截至2014年12月,本溪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已成功为本溪湖工业遗产群争取1,486万人民币的文物保护资金[28]。
本溪湖工业遗产群的多座遗址由不同单位管理,可能导致文物保护上的困难[29]。随着城市化的进程,不少工业遗产为了商业利益的缘故而被清拆,本钢一铁厂旧址、本钢第二发电厂冷却水塔都几乎遭到拆除,不过此事在本溪湖工业遗产群成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后告吹[29]。而且,本钢一铁厂旧址设备高大,而且暴露于室外环境,容易受自然或人为破坏[29]。此外,有报导怀疑,彩屯竖井因为开采保护煤柱和越界开采而出现疑似沉陷区,并影响附近居民[30]。至于同属工业遗产群的本溪湖煤铁公司总部和事务所旧址、本溪煤矿中央大斜井,它们的保护状况较好,但是处于闲置[29]。
参注
注释
- ^ 准确死亡人数有争议,日本人在矿工墓碑记下有1,327名死难矿工,本溪地方史志采用的数据则是1,549人死亡,另有数据指遇难的中国矿工超过1,800人。
参考资料
-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王丹; 朴玉顺. 本钢一铁厂工业建筑遗存保护研究. 沈阳建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 13 (2) [2016-07-31].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6-07-31).
- ^ 2.0 2.1 2.2 2.3 2.4 本溪湖史话. 本溪档案信息网. 2016-02-16 [2016-07-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7-31).
- ^ 3.0 3.1 张祖国. 二十世紀上半葉日本在中國大陸的國策會社. 历史研究. 1986, (6).
- ^ 4.0 4.1 4.2 4.3 4.4 4.5 王猛; 韩福文. 本溪湖中国近代煤铁工业遗产的形成及特征分析. 辽宁科技学院学报. 2013, (1).
- ^ 5.0 5.1 薛毅. 日本侵占中国煤矿述论(1895一1945年). 河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 (3) [2016-08-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03).
- ^ 6.0 6.1 陈捷先. 宣統事典: 清史事典12. 远流出版. 2008: 113. ISBN 9789573264125.
- ^ 7.0 7.1 煤炭工业志概述. 辽宁省地方志. 2010-11-27 [2016-08-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03).
- ^ 大事记. 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信息网. 2015-10-29 [2016-08-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04).
- ^ 9.0 9.1 9.2 9.3 双面东山. 本溪日报. 2015-03-01 [2016-08-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01).
- ^ 10.0 10.1 10.2 10.3 10.4 日本侵略者在辽宁奴役中国劳工形成的万人坑. 中共辽宁省委党史研究室. [2016-08-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02).
- ^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沈玉成 (编).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编. 本溪城市史.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1995.
- ^ 孔经纬; 王连忠; 孙建华.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对奉系军阀官僚资本的侵掠 (PDF). 抗日战争研究. 1996, (2) [2016-08-0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6-08-02).
- ^ 13.0 13.1 13.2 【电信】寻访红色遗迹----记大连理工大学暑假实践活动“寻访本溪抗战遗迹”活动. 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5-07-15 [2016-08-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01).
- ^ 彩屯煤矿竖井. 中国文化投融资网. [2016-08-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02).
- ^ 15.0 15.1 世界最大尘爆惨案,日本制造. 本溪日报. 2015-07-08 [2016-08-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02).
- ^ 16.0 16.1 16.2 常雪梅 (编); 王全有. 李兆麟建立中共本溪特别支部. 辽宁日报. 2011-05-13 [2016-08-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02).
- ^ 本溪市志. 新华出版社. 1991: 312.
- ^ 18.0 18.1 世界最大煤矿事故背后藏谎言. 华商晨报. 2005-05-09 [2016-08-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7-11).
- ^ 于佳钰; 王梦实. 河西办事处关工委组织参观肉丘坟遗址. 本溪日报. 2015-08-14 [2016-08-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02).
- ^ 20.0 20.1 1942年辽宁本溪湖煤矿瓦斯爆炸:世界最大“矿难”(1). 中华网军事. 2014-11-26 [2016-08-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02).
- ^ 21.0 21.1 21.2 21.3 21.4 21.5 夏子涵. 大白楼 推开历史虚掩的门. 本溪日报. [2016-08-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03).
- ^ 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2011年中期票据发行计划. 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6-08-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03).
- ^ 平顶山上望山城 本溪湖内窥本溪. 沈阳晚报. 2014-06-17 [2016-08-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03).
- ^ 24.0 24.1 关注本钢百年"一铁厂"命运:要不要"放倒"功勋1号炉. 辽宁日报. 2010-07-12: 2 [2016-08-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03).
- ^ 中国钢铁工业年鉴. 冶金工业出版社. 1996: 217.
- ^ 26.0 26.1 26.2 本溪湖工业遗产群. 考古汇. 山西省考古研究所. 2015-07-09 [2016-08-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04).
- ^ 本溪 开启中国冶铁新时代 (二). 本溪日报. 2015-02-15 [2016-08-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03).
- ^ 本溪市文广局争取文保资金986万元. 人民网. 2014-12-08 [2016-08-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2-05).
- ^ 29.0 29.1 29.2 29.3 王雷; 赵少军. 辽宁省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利用:现状、问题及对策. 中国文化遗产. 2015, (5).
- ^ 王献留. 地灾隐患:辽宁彩屯煤业被指偷采保护煤柱. 中国产经新闻. 2015-10-09 [2016-08-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