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茂县,中国旧县名,始建制于中华民国36年(1947年),为今天广东省吴川市的一部分。
梅茂县治梅菉镇(今吴川市城区梅菉街道)(雷高道)。民国15年(1926),当地政府析吴川县地设梅菉市。民国21年(1932年),因不符《市组织法》规格而改制为管理局。36年(1947)9月,梅菉管理局改制为县,并更名梅茂,但实际未及成立县政府。隶属于驻地为茂名的第七区专属(该专属辖茂名、电白、化县、吴川、信宜、廉江、阳江、阳春、梅菉8县1管理局)。
1949年后,历属高雷专区、粤西行政区。1953年并入吴川县。
省政府直辖 |
| |
---|---|---|
第一行政督察区 | ||
第二行政督察区 | ||
第三行政督察区 | ||
第四行政督察区 | ||
第五行政督察区 | ||
第六行政督察区 | ||
第七行政督察区 | ||
第八行政督察区 | ||
第九行政督察区 | ||
第十行政督察区 | ||
第十一行政督察区 | ||
第十二行政督察区 | ||
第十三行政督察区 | ||
第十四行政督察区 | ||
第十五行政督察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