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个五年计划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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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计划 | |
全称 | 第六个五年计划 |
起始年份 | 1980年 |
结束年份 | 1985年 |
经济指标 | |
GDP年平均 实际增长率 | 10.3% |
工农业总产值 增长率 | 11% |
起始年份 名义GDP | 454 562 百万元 |
结束年份 名义GDP | 901 604 百万元 |
第六个五年计划(亦称“六五”计划)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的从1980年到1985年底发展国民经济的计划,为什么“改革开放”后推出首个经济规划。这时期的公共工程陆续落成,一定程度上消除了文革导致的落后,并在思想上迈出了巨大的一步,在深圳等地设立了经济特区,并引进外国资本与技术。1975年国务院草拟了《1976~1985年发展国民经济的十年规划纲要》包含五五和六五计划的草案兴建120个大型项目等,1982年12月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正式批准六五计划。
目标
成果
- 中国出口额在世界排名由1980年的第28名上升到1984年的第10名。
- 工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11%,国民生产总值1985年达到7780亿元。
- 钢产量增长26.1%,原油产量增长17.9%,煤炭产量增长37.1%,发电量增长35.8%。
- 粮食产量年均增长21.4%,棉花增长92.8%。[1]
参考文献
- ^ 邓小平经济学. 1997,张龙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