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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坚联盟国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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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坚联盟国总统
President of the Confederate States of America
尊称阁下
官邸 联盟国亚拉巴马州蒙哥马利
 联盟国弗吉尼亚州里士满
任命者邦联选举人团
任期6年,不得连任
设立法源美利坚联盟国宪法
设立1861年2月18日
废止1865年5月10日
副职副总统
薪资每年25000CS$

美利坚联盟国总统(英语:President of the Confederate States of America)简称联盟国总统邦联总统(英语:President of the Confederate States),是美国南北战争期间分裂出去的美利坚联盟国国家元首。唯一担任此职者为杰斐逊·戴维斯,于1861年2月18日至1865年5月10日间就任。

职务

美利坚联盟国宪法,其总统职务与美利坚合众国总统几乎完全相同。

总统为:

  • 由来自联盟国内各州的选举人团推选产生。各州选举人团代表数为其国会议员数(参议员众议员)。
  • 与副总统参选人为竞选伙伴(running mate)(正副总统不可为同一州之居民)
  • 须出生时为联盟国公民或于1860年12月20日前为合众国公民且为联盟国公民14年以上。
  • 至少35岁。

权力

美利坚联盟国总统拥有与美利坚合众国总统大致同样的权力。总统虽然不能直接提案,但可经参议院同意任命最高法院法官、大使、内阁成员、与其他官员。

总统为美利坚联盟国军事武力最高统帅(Commander-in-Chief);对法案具否决权。

国会可因“叛乱、贪污、或其他轻重罪行”弹劾总统。

相异处

联盟国总统与合众国总统有若干关键性的差异:

  • 截至1951年前,合众国正副总统于四年任期后可无限次连选连任;联盟国正副总统一任六年,不得连任。战后,六年制这项革新在联邦重建时深获民心,拉瑟福德·B·海斯在其总统就职演说中鼎力支持。
  • 联盟国总统有一项独特的权力,可对法案逐项否决(line item veto)。若干州长也有这项权力。

参考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