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道乾
荊道乾(1731年—1802年),字健中,山西省蒲州府临晋县人,清朝政治人物。荆尔极曾孙、荆毓光之孙、荆德志之子。
生平
乾隆二十四年,乡试中举。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一月,出任湖南永顺府龙山县知县。乾隆四十一年,任慈利县知县[1]。乾隆四十二年,担任麻阳县知县[2]。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七月再任。[3]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七月,再次任。乾隆四十七年,升任甘肃宁夏府同知[2]。大学士刘墉曾任湖南巡抚,称赞他为“第一清官”。后署石峯堡同知,修复水利。乾隆五十四年,升任安徽池州府知府。后署安徽宁池太道、芜湖道。乾隆五十八年,任凤阳府知府[4]、安庆府知府[1]。乾隆六十年,任山东登莱青道[2],嘉庆元年,代理山东布政使[5]。
嘉庆二年,登山东按察使[2]。嘉庆四年,任江苏布政使[6],署江苏按察使[7]。嘉庆四年,担任安徽巡抚[2][8]。
注释
- ^ 1.0 1.1 国立故宫博物院图书文献处清史馆传稿 ,701005775号
- ^ 2.0 2.1 2.2 2.3 2.4 国立故宫博物院图书文献处清国史馆传稿 ,701002731号
- ^ 《龙山县志·卷之十三·职官》页七。
- ^ 碑传集 ,5册74卷 ,227
- ^ 汉籍电子文献数据库-清史稿.列传 ,359卷:荊道乾,字健中,山西临晋人。乾隆二十四年举人,大挑知县,官湖南,历麻阳、龙山、东安、永顺、慈利、靖州。所至有惠政,屏陋规,平冤狱。在靖州赈饥,尤多全活,屡膺上考。四十七年,迁甘肃宁夏同知,入觐,大学士刘墉曾官湖南巡抚,称之曰:“第一清官也。”名始著。寻署石峯堡同知,时方用兵,治事不废,修复水利,复荐卓异记名。五十四年,擢安徽池州知府,屡署徽宁池太道,筦芜湖关,赢余不入己,以充赈恤。调安庆,朱珪为巡抚,尤信任之,疏荐,擢山东登莱青道,摄布政使。以激浊扬清为己任,荐廉吏崔映淮、李如珩等,而劾不饬者。
- ^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 ,001438号
- ^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 ,000089号
- ^ 汉籍电子文献数据库-清史稿.列传 ,359卷:嘉庆二年,迁按察使。四年,迁江苏布政使。先是州县存留俸薪役食及驿站经费,改解藩库,俟奏销后请支,始则防吏侵挪,久之解有浮费,发有短平。或勒抵前官亏空,佐杂教官不能得俸,驿传领于臬司;或苛驳案牍,因索馈遗,邮政日弛废。道干入觐时,面陈其弊,请悉依定章,于州县征收时开支,省解领之繁。仁宗俞可;至是疏上施行,天下便之。上方欲整饬漕政,以巡抚岳起及道干皆有清名,责其肃清诸弊。到官三阅月,擢安徽巡抚,疏请禁征漕浮收旧耗米一斗,给运丁五升,加给二升。运丁所得,有据可考;其所用沿途浮费,采访知之,应禁革。诏下所奏于有漕各省永禁。又言:“屯田所以赡运,每丁派田若干及应得租耔,新佥旗丁不能了然。令粮道刊刻木榜,俾佥丁认田收租。运船领款,刻易知单,由丁正身亲领,以杜包领欺压之弊。田册归粮道收管,另造副册发各卫以备查验。”并允行。宿州、灵壁、泗州水灾,道干亲往监视赈厂。六年,以病乞罢,诏许解任调理,俟病痊来京候简。次年三月,诏询道干病状,已先卒于安庆,帝悼惜,赐祭,赐其孙炆举人。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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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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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吴家经 |
湖南永顺府龙山县知县(列表) 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一月上任 |
继任: 何梦枚 |
前任: 孙新吾 |
湖南永顺府龙山县知县(列表) 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七月再任 |
继任: 倪允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