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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筝 (文学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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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筝》鲁迅在1925年1月24日写的一篇散文,收录于1927年出版的《野草》一书。

文章围绕自己儿时将弟弟的风筝折断并掷到地上,扼杀了他的爱好。二十年后作者读到一篇外国文章,知道玩具对儿童的重要性,不免对自己的“精神扼杀”感到懊悔。他想道歉,然而弟弟却完全忘记了此事,以致他想弥补也不可能。不过据鲁迅弟弟周建人的回忆,他的童年时期并没有发生鲁迅折断风筝的事情,故该文可能并非回忆性文章,而是鲁迅借此阐述自己的教育理念。[1]

此文章在中国大陆被列入教科书[2]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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