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部长
首席部长或首席厅长(英语:Chief Minister),在一些地方简称首长(CM),是国家一级自治行政区(例如:海外属地、联邦制国家的州、省、自治区等)以及历史上殖民地的政府首脑,多见于议会制政府,在当地政府内的地位类似议会制国家的首相或总理,以及一些其他地方(例如加拿大的省、澳大利亚的州等)的“省长”、“州长”(Premier)等。
此外,英国国内经权力下放而创设的苏格兰、威尔士及北爱尔兰自治政府的地方最高行政长官称首席部长(First Minister,又可直译为第一大臣或第一部长),地位类似。
现时世界各地首席部长(厅长)列表
澳大利亚的自治领地的政府首脑称为“首席厅长”(Chief Minister):
英国海外领地称为“首席部长”:
英国内部之苏格兰、威尔士及北爱尔兰自治政府也有首席部长(或称“首席大臣”、“第一部长”):
- 苏格兰首席部长(First Minister of Scotland)
- 威尔士首席部长(First Minister of Wales)
- 北爱尔兰首席部长(First Minister of Northern Ireland)
以及英国皇家属地的政府首脑(Chief Minister):
历史上的首席部长
- 新加坡首席部长
- 马来亚首席部长
- 印度尼西亚首席部长,唯一担任过该职位的是朱安达
- 俄罗斯大使令(俄罗斯帝国首相、总理前身)
- 俄罗斯帝国检察总长(或称“总监察官”,俄罗斯帝国元老院首席大臣)
- 王冠大元帅(波兰-立陶宛联邦的首席部长)
- 禁卫军长官(或称“近卫总长”,罗马帝国的首席大臣,统帅罗马禁卫军)
非正式职务名称(首席大臣)
- 法国首席部长(法国总理前身)
- 英国首席部长与第一财政大臣(英国首相前身)
- 西班牙首席与国务部长(西班牙首相前身)
- 葡萄牙首席部长(葡萄牙总理前身)
- 奥地利首席部长(奥地利总理前身)
- 普鲁士首席部长(德国总理前身)
- 萨丁尼亚首席部长(意大利总理前身)
- 瑞典枢密院大臣(瑞典首相前身)
- 丹麦王国大臣(丹麦首相前身)
- 荷兰国务委员会副总裁(荷兰君主专制时期有“首席部长”之称,地位仅次国王。1848年后,相关权力为荷兰首相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