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專門委員會
中共中央專門委員會成立於1962年12月,是中共中央領導國防尖端事業的最高決策機構。[1]
歷史
1962年9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機械工業部黨組向中共中央遞交了《關於自力更生建設原子武器工業建設情況的報告》,即兩年規劃,詳細匯報了兩年內爆炸首顆原子彈的工業建設和核武器研製攻關的進展情況以及請求中央解決的問題。劉少奇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專題討論;總參謀長、中央書記處書記、副總理兼國防工辦主任羅瑞卿匯報時說,原子彈技術具有複雜性和高度綜合性,靠一個部門很難完成任務,需要全國各方面的配合,中央應有專門機構抓。劉少奇同意,並說你們提出個方案和名單,報中央批准。[2]10月31日,羅瑞卿向中央、毛澤東遞交報告,建議中央成立15人專門委員會,提出「最好是總理抓總」。[3]11月3日,毛澤東在報告上批示「很好,照辦。要大力協同做好這件工作。」[4]11月17日,劉少奇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上宣布,中央決定由15人組成中央專門委員會,周恩來任主任委員,全面領導原子彈的研製工作。11月17日、11月29日,周恩來分別主持召開了中央專委第一次、第二次會議。12月4日,周恩來主持召開第三次會議,分別聽取了劉傑、錢三強、朱光亞的專題匯報,中央專委正式批准了兩年計劃。[5]12月14日,中共中央向中央有關部委、國務院有關部的黨組、各大軍事單位、各中央局並有關的省、市、自治區黨委下達了《關於成立中央15人專門委員會的決定》。[6]成員為:
- 周恩來總理任主任委員
- 賀龍副總理兼國防工委主任
- 李富春副總理兼國家計委主任
- 李先念副總理兼財政部長
- 薄一波副總理兼國家經委主任
- 陸定一副總理兼中共中央宣傳部長
- 聶榮臻副總理兼國家科委主任、國防科委主任
- 羅瑞卿副總理兼軍委秘書長、總參謀長、國防工辦主任
- 國防工辦常務副主任、國防工委副主任兼國家經委副主任趙爾陸
- 副總參謀長兼國防科委副主任張愛萍
- 冶金工業部部長王鶴壽
- 第二機械工業部部長劉傑
- 第三機械工業部部長孫志遠
- 第一機械工業部部長段君毅
- 化學工業部部長高揚
中央專委辦公室:[7]
1965年3月2日,中共中央指示,中央專委不僅要管原子彈,也要管飛彈。中央15人專門委員會擴大成員,並改稱為「中央專門委員會」。[8]增加成員有:
參考文獻
- ^ 何立波:「周恩來主持中央專委前後」,《文史精華》,2007年第1期,第4-12頁。
- ^ 聶文婷:「中央專門委員會與中國第一顆原子彈成功試爆」,《當代中國史研究》,2013年第1期。
- ^ 《羅瑞卿軍事文選》,當代中國出版社2006年版,第619頁。
- ^ 《建國以來毛澤東軍事文稿》下卷,軍事科學出版社、中央文獻出版社2010年版,第155頁。
- ^ 《周恩來年譜(1949~1976)》中卷,中央文獻出版社1997年版,第513頁。
- ^ 《建國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14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97年版,第763頁。
- ^ 楊明偉:「周恩來與中央專門委員會」,《縱橫》,1997年第12期。
- ^ 《當代中國的核工業》,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7年版,第5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