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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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解放軍的制度類似,圖中爲武警上等兵,屬於義務兵。

義務兵,是新戰士進入中國人民解放軍後的第一個服役階段,為期兩年。義務一詞並不表示為徵兵制,目前現行還是自願入伍募兵制,但此一兩年階段還是被稱為義務兵,預留必要時採取徵兵制的可能。

第一年為列兵,第二年為上等兵。在兩年義務兵服役期完成後,軍隊會根據需要及戰士個人意願予以區分,大部分會退伍轉入預備役,一部分會繼續服役進階為一級士官。也有少數特殊情況,如參軍期間報考軍校、因疾病或其他原因未完成兩年服役期而提前退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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