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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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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揭(?—前166年),西漢官員。

生平

劉揭在漢高祖十二年(前195)或十三年(前194)出任郎官。高后七年(前181年),劉揭官至典客[1]。高后八年(前180年)九月庚申早晨[2],平陽侯曹窋代理御史大夫事務,面見相國呂產計劃國事。郎中令賈壽從齊國來,責備呂產說:「王不早點回到你的封國,現在想回去還做得到嗎?」賈壽將灌嬰與齊國、楚國聯合,想要誅殺呂氏的事情告訴了呂產,於是要求呂產趕緊進入皇宮。曹窋聽到了兩人的談話,於是疾馳告知了丞相陳平和太尉周勃。周勃想要進入北軍,無法進入。襄平侯紀通主管符節,周勃命令紀通持節假傳聖旨,准許周勃進入北軍。周勃又命令酈寄和劉揭勸呂祿說:「皇帝命令太尉周勃掌管北軍,想要您回到封國去,您要趕緊把印歸還而後離去,不然會大禍臨頭。」呂祿認酈寄為兄長,認為他不會欺騙自己,於是解下印交給劉揭,將兵權交給周勃[3][4][5]。之後劉揭關閉皇宮殿門拒絕呂產等人進入。高后八年閏九月己酉晚上,代王劉恆前來長安的代王住宅,朝廷群臣也跟隨而至,丞相陳平、太尉周勃、大將軍柴武、御史大夫張蒼、宗正劉郢、朱虛侯劉章、東牟侯劉興居、典客劉揭都兩次向劉恆下拜說:「皇子劉弘等人都不是漢惠帝的兒子,不應當侍奉宗廟。臣恭謹的與陰安侯、頃王后、琅邪王劉澤、宗室、大臣、列侯、二千石一級的官吏商議說:『大王您是漢高祖的大兒子,應該為漢高祖的後嗣。』希望大王登上天子之位。」[6][7]因為參與立代王劉恆為皇帝,高后八年十一月辛丑[8],漢文帝命令封劉揭為陽信侯,賜銅一千斤[9][10][11],食邑兩千戶[12][13]。漢文帝十四年(前166年),劉揭去世[14],諡號[15]

參考資料

  1. ^ 《漢書·卷十九下·百官公卿表第七下》:典客劉揭。
  2. ^ 《資治通鑑考異》:考異曰:史記本紀,「八月庚申旦」上有「八月丙午」。漢書高后紀亦云「八月庚申」。今以長曆推之,下「八月」當為「九月」。
  3. ^ 《史記·卷十·孝文本紀第十》:八月庚申旦,平陽侯窋行御史大夫事,見相國產計事。郎中令賈壽使從齊來,因數產曰:「王不蚤之國,今雖欲行,尚可得邪?」具以灌嬰與齊楚合從,欲誅諸呂告產,迺趣產急入宮。平陽侯頗聞其語,迺馳告丞相、太尉。太尉欲入北軍,不得入。襄平侯通尚符節。迺令持節矯內太尉北軍。太尉復令酈寄與典客劉揭先說呂祿曰:「帝使太尉守北軍,欲足下之國,急歸將印辭去,不然,禍且起。」呂祿以為酈兄不欺己,遂解印屬典客,而以兵授太尉。
  4. ^ 《漢書·卷三·高后紀第三》:八月庚申,平陽侯窋行御史大夫事,見相國產計事。郎中令賈壽使從齊來,因數產曰:「王不早之國,今雖欲行,尚可得邪?」具以灌嬰與齊、楚合從狀告產。平陽侯窋聞其語,馳告丞相平、太尉勃。勃欲入北軍,不得入。襄平侯紀通尚符節,乃令持節矯內勃北軍。勃復令酈寄、典客劉揭說祿,曰:「帝使太尉守北軍,欲令足下之國,急歸將印,辭去。不然,禍且起。」祿遂解印屬典客,而以兵授太尉勃。
  5. ^ 《資治通鑑·卷十三》:九月,庚申旦,平陽侯窋行御史大夫事,見相國產計事。郎中令賈壽使從齊來,因數產曰:「王不早之國,今雖欲行,尚可得邪!」具以灌嬰與齊、楚合從欲誅諸呂告產,且趣產急入宮。平陽侯頗聞其語,馳告丞相、太尉。太尉欲入北軍,不得入。襄平侯紀通尚符節,乃令持節矯內太尉北軍。太尉復令酈寄與典客劉揭先說呂祿曰:「帝使太尉守北軍,欲足下之國.急歸將印辭去。不然,禍且起。」呂祿以為酈況不欺己,遂解印屬典客,而以兵授太尉。
  6. ^ 《史記·卷十·孝文本紀第十》:代王謝曰:「至代邸而議之。」遂馳入代邸。群臣從至。丞相陳平、太尉周勃、大將軍陳武、御史大夫張蒼、宗正劉郢、朱虛侯劉章、東牟侯劉興居、典客劉揭皆再拜言曰:「子弘等皆非孝惠帝子,不當奉宗廟。臣謹請陰安侯列侯頃王后與琅邪王、宗室、大臣、列侯、吏二千石議曰:『大王高帝長子,宜為高帝嗣。』願大王即天子位。」
  7. ^ 《漢書·卷四·文帝紀第四》:閏月己酉,入代邸。群臣從至,上議曰:「丞相臣平、太尉臣勃、大將軍臣武、御史大夫臣蒼、宗正臣郢、朱虛侯臣章、東牟侯臣興居、典客臣揭再拜言大王足下:子弘等皆非孝惠皇帝子,不當奉宗廟。臣謹請陰安侯、頃王后、琅邪王、列侯、吏二千石議,大王高皇帝子,宜為嗣,願大王即天子位。」
  8. ^ 《史記集解·卷十·孝文本紀第十》:集解徐廣曰:「十一月辛丑。」
  9. ^ 《史記·卷十·孝文本紀第十》:皇帝曰:「呂產自置為相國,呂祿為上將軍,擅矯遣灌將軍嬰將兵擊齊,欲代劉氏,嬰留滎陽弗擊,與諸侯合謀以誅呂氏。呂產欲為不善,丞相陳平與太尉周勃謀奪呂產等軍。朱虛侯劉章首先捕呂產等。太尉身率襄平侯通持節承詔入北軍。典客劉揭身奪趙王呂祿印。益封太尉勃萬戶,賜金五千斤。丞相陳平、灌將軍嬰邑各三千戶,金二千斤。朱虛侯劉章、襄平侯通、東牟侯劉興居邑各二千戶,金千斤。封典客揭為陽信侯,賜金千斤。」
  10. ^ 《漢書·卷四·文帝紀第四》:詔曰:「前呂產自置為相國,呂祿為上將軍,擅遣將軍灌嬰將兵擊齊,欲代劉氏。嬰留滎陽,與諸侯合謀以誅呂氏。呂產欲為不善,丞相平與太尉勃等謀奪產等軍。朱虛侯章首先捕斬產。太尉勃身率襄平侯通持節承詔入北軍。典客揭奪呂祿印。其益封太尉勃邑萬戶,賜金五千斤。丞相平、將軍嬰邑各三千戶,金二千斤。朱虛侯章、襄平侯通邑各二千戶,金千斤。封典客揭為陽信侯,賜金千斤。」
  11. ^ 《史記·卷十九·惠景閒侯者年表第七》:元年二月辛丑,侯劉揭元年。
  12. ^ 《史記·卷十九·惠景閒侯者年表第七》:高祖十二年為郎。以典客奪趙王呂祿印,關殿門拒呂產等入,共尊立孝文,侯,二千戶。
  13. ^ 《漢書·卷十六·高惠高后文功臣表第四》:高祖十三年為郎,以典客奪呂祿印,閉殿門止產等,共立皇帝,侯,二千戶。
  14. ^ 《漢書·卷十六·高惠高后文功臣表第四》:元年十一月辛丑封,十四年薨。
  15. ^ 《漢書·卷十六·高惠高后文功臣表第四》:陽信夷侯劉揭
前任:
西漢陽信侯 繼任:
劉中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