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行政區劃史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歷代變更
設立 古代
使用狀況 北京市
秦朝 薊縣(廣陽郡)
西漢 薊縣(燕國
廣陽郡薊縣(幽州
廣陽國首府
東漢 薊縣(幽州)
薊縣(廣陽郡)
西晉 燕國
隋朝 幽州
涿郡
唐朝 幽州
大燕
幽州
五代十國 幽州
北宋/遼朝 幽州
南京幽都府
析津府
燕山府路
南宋/金朝 中都
元朝 燕京大興府
中都路大興府
大都路
明朝 北平府
順天府
北京
清朝 京師順天府
北京
民國 京兆地方
北平特別市
北京市
北平市
現代 北京市

北京行政區劃歷史條目介紹北京行政區劃的變更。

唐代

唐代北京歸幽州管轄。

明代

明代的北京城由北直隸順天府之大興和宛平兩縣分管[1]

清代

清代的北京城仍然由直隸省順天府之大興宛平兩縣分別管理。

中華民國

  • 初期仍維持清朝時區劃。
  • 1914年,廢除順天府改設京兆地方,北京城屬京兆地方。
  • 1928年6月,設置北平市(院轄市)。
  • 1928年12月19日,北平市政府下令各市轄區推行地方自治,全市分為第一至第十五區。河北省大興縣宛平縣取消長達多年的附郭縣建制,原臨近北平市中心的大部分近郊地區陸續劃入北平市新建市轄區。兩縣縣政府也由北平市區陸續搬遷至郊外。
  • 1930年6月,北平市降為省轄市,隸屬河北省;同年12月恢復院轄市。
  • 1937年7月,日軍攻陷北平,改名北京。
  • 1945年8月,北平光復,改回北平。
  • 1949年1月31日,北平和平解放,設北平市人民政府。
  • 1949年9月27日,北平市改名為北京市

中華人民共和國

北京市

  • 1949年10月1日,設立北京市,下轄一區到二十區。(20區)
  • 1950年6月,將二十個市轄區改編為一區到十六區。(16區)
  • 1950年10月9日,河北省通縣專區昌平縣一部劃入十三區。(16區)
  • 1950年4月7日,十三區一部劃入十五區。(16區)
  • 1950年4月27日,十三區一部劃入二區。(16區)
  • 1950年4月28日,十三區一部劃入四區。(16區)
  • 1951年11月20日,河北省通縣專區昌平縣一部劃入十三區。(16區)
  • 1952年9月1日(13區)
    • 一區改名為東單區,二區改名為西單區,三區改名為東四區,四區改名為西四區,六區改名為前門區,七區改名為崇文區,八區改名為宣武區,十區改名為東郊區,十一區改名為南苑區,十二區改名為豐臺區,十三區改名為海淀區,十五區改名為石景山區,十六區改名為門頭溝區
    • 撤銷五區分別併入東單區、西單區、東四區、西四區。
    • 撤銷九區分別併入崇文區、宣武區。
    • 撤銷十四區分別併入西四區、東郊區、海淀區。
    • 東郊區一部劃入東四區。
  • 1952年7月23日,河北省通縣專區宛平縣改隸北京市(13區1縣)
  • 1952年9月(13區)
    • 撤銷門頭溝區、宛平縣。
    • 門頭溝區和石景山區、宛平縣、河北省通縣專區房山縣、良鄉縣之各一部合併改設京西礦區,宛平縣剩餘部分劃入海淀區。
  • 1955年4月,南苑區一部劃入崇文區。(13區)
  • 1955年6月,東郊區一部分別劃入東四區、東單區、崇文區。(13區)
  • 1955年12月21日,東單區和東四區互相調整區劃範圍。(13區)
  • 1956年3月9日(14區)
    • 撤銷河北省通縣專區昌平縣,改設北京市昌平區
    • 河北省通縣專區通縣一部劃入東郊區。
  • 1956年3月17日(14區)
    • 東郊區一部劃入海淀區。
    • 海淀區一部分別劃入西單區、西四區、石景山區。
    • 京西礦區一部分別劃入豐臺區、石景山區。
    • 南苑區一部劃入豐臺區。
  • 1957年9月30日,河北省通縣專區大興縣一部劃入南苑區。(14區)
  • 1957年12月4日,河北省通縣專區順義縣一部劃入東郊區。(14區)
  • 1958年2月25日,昌平區一部劃入海淀區。(14區)
  • 1958年3月7日,河北省通縣專區通州市、通縣、順義縣、大興縣、良鄉縣、房山縣改隸北京市。(14區1市5縣)
  • 1958年4月8日,撤銷前門區,分別編入崇文區、宣武區(14區1市5縣)
  • 1958年5月3日(12區1市5縣)
    • 撤銷石景山區,分別編入豐臺區、海淀區、門頭溝區。
    • 東郊區改名為朝陽區
    • 京西礦區改名為門頭溝區。
  • 1958年5月16日(10區1市5縣)
    • 撤銷東單區、東四區,東單區和東四區之一部合併改設東城區,東單區剩餘部分劃入朝陽區。
    • 撤銷西單區、西四區,合併改設西城區
  • 1958年5月29日(13區)
    • 撤銷南苑區、順義縣、通縣、大興縣、房山縣、良鄉縣、通州市。
    • 順義縣改設順義區。
    • 大興縣和南苑區之一部合併改設大興區,南苑區剩餘部分分別劃入豐臺區、朝陽區。
    • 通州市和通縣之一部改設通州區,通縣剩餘部分劃入大興區。
    • 房山縣和良鄉縣之一部改設周口店區,良鄉縣剩餘部分劃入豐臺區。
    • 門頭溝區一部劃入周口店區。
  • 1958年8月,海淀區一部分別劃入豐臺區、昌平區。(13區)
  • 1958年9月,海淀區一部劃入通州區。(13區)
  • 1958年10月20日,河北省唐山專區平谷縣,承德專區懷柔縣密雲縣,張家口專區延慶縣改隸北京市。(13區4縣)
  • 1958年10月(13區4縣)
    • 通州區一部劃入朝陽區。
    • 昌平區一部劃入海淀區。
    • 河北省唐山專區薊縣一部劃入平谷縣。
  • 1959年11月(13區4縣)
    • 海淀區一部劃入昌平區。
    • 密雲縣一部劃入順義縣。
  • 1960年1月7日(8區9縣)
  • 1960年6月18日,順義縣一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劃入朝陽區。(8區9縣)
  • 1963年7月8日,析豐臺區、海淀區、門頭溝區各一部合併設置石景山辦事處。(8區9縣1辦事處)
  • 1964年2月,石景山辦事處一部劃入豐臺區。(8區9縣1辦事處)
  • 1967年8月7日,撤銷石景山辦事處,改設石景山區(9區9縣)
  • 1970年10月21日,豐臺區一部劃入宣武區。(9區9縣)
  • 1974年8月1日,析房山縣一部設置石油化工區辦事處。(9區9縣1辦事處)
  • 1980年10月20日,撤銷石油化工區辦事處,改設燕山區。(10區9縣)
  • 1986年11月11日,撤銷燕山區、房山縣,合併改設房山區。(10區8縣)
  • 1987年11月30日,朝陽區一部劃入西城區。(10區8縣)
  • 1996年6月24日,大興縣一部劃入豐臺區。(10區8縣)
  • 1997年4月29日,撤銷通縣,改設通州區。(11區7縣)
  • 1998年3月3日,撤銷順義縣,改設順義區。(12區6縣)
  • 1999年9月16日,撤銷昌平縣,改設昌平區。(13區5縣)
  • 2001年1月9日,撤銷大興縣,改設大興區。(14區4縣)
  • 2001年12月30日(16區2縣)
  • 2002年9月12日,豐臺區一部劃入宣武區(16區2縣)
  • 2010年6月28日(14區2縣)
    • 撤銷崇文區,併入東城區。
    • 撤銷宣武區,併入西城區。
  • 2015年10月13日(16區)

河北省通縣專區

  • 1949年10月1日,設通縣專區,轄通縣、昌順縣、順義縣大興縣宛平縣、良鄉縣、房山縣平谷縣懷柔縣密雲縣薊縣三河縣香河縣。(13縣)
  • 1949年10月17日,昌順縣改名為昌平縣。(13縣)
  • 1949年10月(13縣)
  • 1949年12月19日,析通縣一部設置通縣鎮。(13縣1鎮)
  • 1950年2月,通縣一部劃入三河縣。(13縣1鎮)
  • 1950年4月19日,房山縣一部劃入保定專區淶水縣。(13縣1鎮)
  • 1950年4月,順義縣一部劃入昌平縣。(13縣1鎮)
  • 1950年5月29日,密雲縣一部劃入平谷縣。(13縣1鎮)
  • 1950年6月1日,順義縣一部分別劃入通縣、平谷縣、密雲縣、三河縣。(13縣1鎮)
  • 1950年6月(13縣1鎮)
    • 通縣一部劃入三河縣。
    • 密雲縣一部劃入平谷縣。
  • 1950年7月,天津專區武清縣一部劃入香河縣。(13縣1鎮)
  • 1950年9月,薊縣一部劃入唐山專區玉田縣。(13縣1鎮)
  • 1950年10月9日,昌平縣一部劃入北京市十三區。(13縣1鎮)
  • 1950年11月14日,通縣一部劃入天津專區武清縣。(13縣1鎮)
  • 1950年12月11日,密雲縣一部劃入熱河省興隆縣。(13縣1鎮)
  • 1951年1月11日,撤銷通縣鎮併入通縣。(13縣1鎮)
  • 1951年7月6日,析通縣一部設置通縣鎮。(13縣1鎮)
  • 1951年11月20日,昌平縣一部劃入北京市十三區。(13縣1鎮)
  • 1951年12月28日,熱河省灤平縣一部劃入懷柔縣。(13縣1鎮)
  • 1951年12月,密雲縣一部劃入熱河省興隆縣。(13縣1鎮)
  • 1952年5月,薊縣一部劃入三河縣。(13縣1鎮)
  • 1952年6月1日,熱河省灤平縣一部劃入懷柔縣。(13縣1鎮)
  • 1952年7月23日,宛平縣改隸北京市。(12縣1鎮)
  • 1952年9月,房山縣、良鄉縣各一部和北京市門頭溝區及宛平縣、石景山區之各一部合併改設北京市京西礦區。(12縣1鎮)
  • 1952年9月18日,熱河省灤平縣一部劃入懷柔縣。(12縣1鎮)
  • 1952年12月12日,熱河省興隆縣一部劃入密雲縣。(12縣1鎮)
  • 1953年4月,通縣一部分別劃入昌平縣、大興縣、香河縣。(12縣1鎮)
  • 1953年6月,平谷縣和密雲縣互相調整區劃範圍。(12縣1鎮)
  • 1953年7月1日,香河縣一部劃入天津專區武清縣。(12縣1鎮)
  • 1953年11月6日,撤銷通縣鎮,改設通州市。(1市12縣)
  • 1953年12月30日,薊縣一部分別劃入平谷縣、三河縣。(1市12縣)
  • 1954年3月,通縣一部劃入香河縣。(1市12縣)
  • 1954年4月24日,保定專區固安縣改隸通縣專區。(1市13縣)
  • 1955年3月3日,析三河縣、香河縣各一部,合併改設大廠回族自治縣。(1市13縣1自治縣)
  • 1955年3月14日,張家口專區赤城縣一部劃入懷柔縣。(1市13縣1自治縣)
  • 1955年3月29日,固安縣一部劃入大興縣。(1市13縣1自治縣)
  • 1955年8月12日,懷柔縣一部劃入密雲縣。(1市13縣1自治縣)
  • 1956年2月,昌平縣一部劃入大興縣。(1市13縣1自治縣)
  • 1956年3月9日(1市12縣1自治縣)
    • 昌平縣改隸北京市
    • 通縣一部劃入北京市東郊區。
  • 1956年5月24日(1市12縣1自治縣)
    • 順義縣一部劃入懷柔縣、密雲縣。
    • 房山縣一部劃入良鄉縣。
    • 密雲縣一部劃入平谷縣。
    • 三河縣一部劃入大廠回族自治縣。
  • 1956年9月18日,懷柔縣一部劃入張家口專區延慶縣。(1市12縣1自治縣)
  • 1957年4月2日,保定專區淶水縣一部劃入房山縣。(1市12縣1自治縣)
  • 1957年9月30日,大興縣一部劃入北京市南苑區。(1市12縣1自治縣)
  • 1957年10月11日,三河縣一部劃入大廠回族自治縣。(1市12縣1自治縣)
  • 1957年12月4日,順義縣一部劃入北京市東郊區。(1市12縣1自治縣)
  • 1958年3月7日,通州市、順義縣、通縣、大興縣、良鄉縣、房山縣改隸北京市。(7縣1自治縣)
  • 1958年4月28日,撤銷通縣專區。
    • 平谷縣、薊縣、三河縣、香河縣、大廠回族自治縣改隸唐山專區
    • 密雲縣、懷柔縣改隸承德專區
    • 固安縣改隸天津專區

參考文獻

  1. ^ 北京城的历史变迁. 搜狐焦點網. 2010年7月1日 [2010年7月1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年7月8日) (中文(簡體)).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