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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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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湞,字伯甯,一字子固鄱陽人。明朝政治人物。

周湞遷居集慶路溧陽縣。與襄陽楊士弘、江西萬石等,以詩聞名。早年為「江西十才子」之一。「江西十才子」為周湞與李叔正、曠逵、萬石、辛敬、楊士弘、彭鏞、劉楚、王佑八人,另一人說法不一,有鄭大同、劉永之、王沂、胡棣諸說。明朝建立後進入大理寺。洪武三年,官亦至刑部尚書,參與修訂大明律[1]

參考文獻

  • 新元史》卷二百三十八·列傳第一百三十五·文苑下
  1. ^ 明史》(卷138):「周湞,字伯甯,鄱陽人。江西十才子之一也,官亦至刑部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