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回緬官學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回緬官學,位於紫禁城西路、內務府公署以南,是清朝內務府設置的培養通曉回語文字、緬語文字人才的官學。

歷史

清朝乾隆十年(1745年),噶爾丹策零死後,蒙古準噶爾部內亂不停,清廷認為可趁機統一西域。乾隆二十年(1755年),清軍分為兩路征討準噶爾,準噶爾政權被瓦解,天山北路被清軍平定,同時結束了準噶爾對天山南路的統治。清朝文獻將天山南路稱為「回部」、「回疆」,為辦理天山南路事宜,清廷遂在內務府設立培養通曉「回語文字」(即維吾爾語文)人才的學校。《欽定大清會典事例》稱該學校為「回子官學」,《欽定日下舊聞考》、《宸垣識略》則稱「回子館學」。[1]

《欽定總管內務府現行則例·咸安宮官學》卷載,乾隆二十一年奏准:「內務府鄰近房六間,作為回學學房。學生錢糧,照咸安宮官學學生例。飯食即交咸安宮飯房兼辦,筆墨紙張俱由官給。管理學務,派專管回學大臣。」[2]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平定大小和卓之亂後,清朝在當地設官建制、駐軍設屯、徵收賦稅,以加強對天山南路的管理。清朝還規定回部王公、伯克要定期年班來朝,並且從天山南路遷居一批上層貴族及「樂工匠藝」人等來北京生活。回子官學的作用由此更加顯著。[1]

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清朝增設「緬子教習,附於回子官學,令回子學生,兼習緬子語言文字。」遂合稱「回緬官學」[1]

《欽定總管內務府現行則例·咸安宮官學》卷載,「乾隆三十三年,大學士果毅公阿里袞雲南省揀選送京通曉緬子文、譯字話之人。先馬孟等四名,奏准交回子學內,充當緬子教習,令其翻寫緬文事件,賞給錢糧飯食,並賞給官房四間居住。」[2]

乾隆五十五年諭旨,「回子學系總管內務府所屬,即著總管內務府管理。」內務府為清朝統管宮廷事務的機構,掌管上三旗包衣政令及宮禁之治理。內務府下設掌管教育的機構,包括景山官學咸安宮官學、回緬官學等等。[1]

建築

《內務府冊》載,「回、緬官學在內務府衙門門南。」[2]

欽定日下舊聞考》載,「緬子館,乾隆三十二年立,在西華門內,右翼門外,造辦處南門外迤東路北。」[2]

回緬官學分為回子學、緬子學兩座建築,縱向排列於方略館西側偏北,其中回子學在南,緬子學在北,均為坐西朝東的建築。回子學在方略館西側,地處武英殿浴德堂以北,浴德堂西側井亭的東北側。緬子學在回子學的正北側。如今,回子學、緬子學建築均已無存。

參考文獻

  1. ^ 1.0 1.1 1.2 1.3 王東平,「回子官學」初探,新疆大學學報(哲學·人文社會科學版)2011年06期
  2. ^ 2.0 2.1 2.2 2.3 清宮述聞:正續編合編本,紫禁城出版社,1990年,第34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