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區)是原國家環保局制定的為鼓勵城市的環境保護事業而設立的城市榮譽稱號。該稱號在已具備全國衛生城市、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和環保投資達到一定標準的基礎上才能有條件獲得。從1997年設立第一批。

序號 年份 數量 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
1 2011 11 聊城市、上海市青浦區臨沂市東莞市徐州市銀川市吳江市宜昌市臨安市淮安市佛山市
2 2012 4 大慶市句容市廊坊市鎮江市
序號 年份 數量 已經過現場覆核的原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
1 2011年 1 中山市
2 2012年 6 威海市榮成市文登市乳山市紹興市諸暨市
序號 年份 數量 待覆核的原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
1 1997年 5 張家港市深圳市大連市珠海市廈門市
2 1998年 3 崑山市煙臺市萊州市
3 1999年 5 海口市汕頭市蘇州市、天津市大港區、上海市閔行區
4 2000年 2 青島市江陰市
5 2001年 4 杭州市寧波市常熟市太倉市
6 2002年 6 惠州市招遠市海門市長春市揚州市膠州市
7 2003年 2 南京市東營市
8 2004年 11 綿陽市無錫市金壇市溧陽市福州市常州市瀋陽市克拉瑪依市庫爾勒市江門市、重慶市渝北區
9 2005年 9 日照市成都市富陽市寶雞市桂林市膠南市萊西市蓬萊市濰坊市
10 2006年 11 天津市馬鞍山市、上海市浦東新區、重慶市北碚區南通市湖州市肇慶市泉州市宜興市即墨市平度市
11 2007年 4 廣州市壽光市泰州市義烏市